从2026年11月1日起,这笔转账多了一道手续。2026年9月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公告2026年第28号,以下简称《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境内单位向个人支付特定服务费用时,先把增值税扣下来再付款。税务总局随后配套发布扣缴申报表和填报说明,上海、天津、海南等地税务局官网近日也相继发布操作指引。

一笔再普通不过的付款,为什么要国家层面立规矩、各地税务局跟着出指引?因为它改的是企业和个人之间延续多年的付款习惯。留给企业的准备时间,就是这几天。

一、先分清:这次扣的是增值税,不是个人所得税

一提到"单位代扣",很多人第一反应是个税。发工资、付劳务费代扣个人所得税,是老规矩。这次新增的是另一码事:增值税。

《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取代了实行三十多年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为扣缴义务人。翻译成大白话:个人提供服务要缴的增值税,以前多是个人自己去税务局缴,通常发生在代开发票的环节;新规把这个动作挪到了付款环节——谁付钱,谁先扣下来,替对方缴给税务局。

具体扣哪些,《办法》划定了范围,只有七类服务:研发服务、软件服务、设计服务、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文化服务、教育服务。请人写代码、做设计、出咨询报告、拍宣传片、办培训,都在其中。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还规定,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个人拒绝的,单位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这不是双方可以商量着来的事,是付款一方的法定义务。

二、几笔账先算清:七类之外不扣,一千元以下不扣,缴过的不重复扣

第一笔账,看服务类型。七类之外的付款,这次不涉及代扣。请人打扫卫生、搬家、修水管,个人卖二手货、出租房子,都不在范围里,仍由个人自行申报缴纳。通过外卖、网约车、货运等互联网平台接单的从业人员,符合平台代办申报规定的,由平台按规定办理,也不适用新规(《办法》第十四条)。

第二笔账,看金额。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是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4号公告)。单笔不到这个数的,不用代扣;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税代扣。扣多少,《办法》第二条给的是公式:应扣缴增值税=销售额×规定征收率,同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个人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的,要主动告知单位并提供资料,按规定计算。

第三笔账,别重复。个人已经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自行缴过税的,单位无需代扣(《办法》第三条);反过来,单位已代扣税款的,个人再去代开发票时不用重复缴税(《办法》第五条)。

还有一个最容易踩的坑:不用扣,不等于不用报。未达起征点、免税或者无需代扣的,单位仍然要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办法》第六条)。

罚则也要说清楚。单位应扣未扣的,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税务机关向个人追缴税款,同时对单位处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让个人自己缴去,跟我无关",这句话在新规下说不通。

三、距离生效只剩几天,企业抓紧做三件事

第一,把对外付给个人的款项过一遍筛子:哪些属于七类服务,金额多大、频次多高。合同相应调整,付款条款写清楚价款是否含税、代扣代缴如何安排、发票怎么开。提醒一点:价款既包括货币,也包括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拿货物、服务抵酬的同样要算。

第二,改付款流程。付款前确认对方身份信息、是否已自行缴税;需要代扣的,先扣税款再付余款,并按《办法》第十条留存身份信息、交易资料、结算支付记录等备查。

第三,安排申报。扣缴的税款按月解缴,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办法》第五条)。11月1日生效,第一份扣缴申报表12月1日起十五日内就得报出,财务的日历上先把这个日子圈出来。

个人这一端也说两句。这不是让大家多缴税,该享受的优惠政策、起征点照旧适用,只是换了个缴法;个人有权要求单位提供扣缴税款和申报记录(《办法》第八条),发现信息不符的,有权要求更正。对自由职业者来说,跟合作方提前把税负和发票谈清楚,比事后扯皮省事得多。

借个人收钱做服务这件事,增值税的缴纳方式从"个人自己跑"改成"付款单位代着扣",这是《增值税法》落地后征管方式一次实打实的变化。范围只有七类服务,门槛是单次一千元,节点是11月1日——把合同和流程这几天改过来,还来得及。

以上分析基于公开信息,具体问题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涉税操作也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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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晨星

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金融债权实现、担保追偿与执行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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