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继承的400万，凭什么分我一半

> 据正义网2026年10月21日转载新华网报道，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结果可能出乎不少人预料。

李女士与张先生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处分了两件事：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存款，张先生自愿补偿李女士100万元。离婚后，100万元没有按约支付，李女士起诉追讨。

庭审中她才得知另一件事：张先生的母亲在她与张先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张先生与兄弟姐妹办理继承公证，按遗嘱继承了62.5%的份额，四人将房屋出售，张先生分得售房款400余万元。

李女士另行起诉，要求分割这400余万元。法院认定该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判决支持了她的分割请求。报道未披露案号，以下分析基于报道披露的事实与现行有效法律。

这笔钱能分，不是因为李女士运气好，而是因为遗嘱少写了一句话。

## 一、婚内继承的财产，先推定为两个人的
《民法典》第1062条列举夫妻共同财产，第四项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书指向第1063条第三项。通俗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或者受赠得到的财产，原则上归夫妻共同所有。

《民法典》第1063条第三项划出例外：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两条合起来，是"原则共同、例外个人"。继承发生在什么时间，决定原则是否适用。《民法典》第1121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张先生母亲去世时，两人尚未离婚，继承已经开始，这份份额先落入共同财产的范围。遗嘱是否构成例外，再看遗嘱怎么写。

## 二、"遗嘱写了给儿子"，为什么还不够
报道披露的关键细节是：张先生母亲的自书遗嘱写明了将房产份额给张先生，但**没有写明该份额只归张先生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据此认定该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有人会不理解：遗嘱指名给了儿子，怎么还算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给谁"和"排除谁"是两件事。遗嘱写"由我儿子张某继承"，解决的是继承人范围，排除的是其他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儿媳。要隔断配偶的共有权，通常还得有另一层意思：这部分财产只归我的子女个人所有，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少这一句，遗嘱只完成了"传给子女"，没完成"只传给子女一个人"。

一句话之差，结果相反。遗嘱若写明"由我儿子张某个人继承，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这400余万元就是张先生的个人财产，李女士分不到。

举证责任也在这里。主张"这是我的个人财产"的一方，要拿出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的排他性表述；拿不出，就回到共同财产的推定。本案要举证的是张先生，不是李女士。

## 三、离婚时没写进协议，不等于放弃
可以想见的抗辩是：离婚协议已经把财产分完，事情已了结。

这个抗辩不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3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离婚时漏掉的共同财产，离婚后可以单独起诉分割。

这里要分清两条路径。《民法典》第1092条针对的是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有这些行为，离婚后可以请求再次分割，对过错方还可以少分、不分。本案李女士是在另案庭审中才得知这笔钱，属于"离婚时未涉及"的财产，走的是第83条，不是第1092条。门槛不同：第1092条要先证明对方有隐藏、转移等行为；第83条只需证明这笔财产离婚时确实没有处理过。

时效也不同。解释（一）第84条规定，依据第1092条请求再次分割的，诉讼时效三年，从发现之日起计算。单纯请求分割离婚时未处理的共同财产，性质上属于共有财产的分割，有观点认为不受三年时效限制，也有法院参照三年掌握。本案李女士得知后另行起诉，两种算法都不构成障碍。

还有一种常见抗辩：这笔钱早就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了。要分开看。继承所得在婚内消耗完毕、没有转化为其他财产的，离婚时没有可分割的标的；转化为房产、车辆、存款的，分割对象是转化后的财产。本案继承的是房产份额，出售后成为400余万元现金，形态变了，共同财产的性质没变。

## 四、三句话，给三类人
第一句，给打算立遗嘱的人：想让财产只落到自己子女一个人手里，遗嘱里要写清楚"只归某某个人所有，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只写"由我儿子继承"，隔不断配偶的共有权。

第二句，给正在谈离婚的人：财产清单要写全。房产、存款容易想到；继承所得、股权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住房公积金、保险现金价值，容易漏。可以在协议里加一条兜底：双方确认除列明财产外无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日后发现遗漏，另一方保留请求分割的权利。这类条款怎么写才有效，建议交律师起草。

第三句，给离婚后才发现的人：先固定证据，再谈诉讼。继承公证书、遗嘱、房产过户记录、房屋买卖合同、收款流水，能调的先调；自己拿不到的，在诉讼中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时间上不要拖，涉及对方隐藏、转移财产的，三年从发现之日起算。

婚内继承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让它只属于一个人，遗嘱里得有一句排除配偶的话。**离婚协议漏掉的财产，不会因为签了字就一笔勾销**，离婚后仍然可以主张分割。

以上分析基于公开信息，具体问题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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