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时间拨回2025年9月8日。据21世纪经济报道等多家媒体报道,小米职业道德委员会发内部邮件通报,王腾因泄露公司机密信息、存在利益冲突等违规行为被辞退。当晚,他发微博认错。2025年11月1日,他发文告别手机行业,原话是"综合竞业限制和个人兴趣的考虑"。工商登记信息显示,2026年1月,北京今日宜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王腾任法定代表人。从被辞退到新品发布,刚过一年。而竞业限制的最长期限,是两年。

很多人在问:离职之后去了"竞品"公司,原单位能不能追责?

先说结论:能不能追,不由情绪说了算,要看三样东西——有没有约定、有没有按月给补偿、限制范围有没有对上人。这不是大厂高管独有的问题。人民法院案例库里,冷菜厨师、小儿推拿师都被原单位追讨过违约金。这件事,每个职场人都可能碰上。

一、竞业限制要生效,先过三道门槛

《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经济补偿;第24条把适用人员限定为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说白了,竞业限制是拿真金白银换来的——企业要限制你最多两年的择业自由,就得按月给你发补偿。

门槛一:白纸黑字签了协议。没签过竞业限制协议,就谈不上竞业违约。

门槛二:按月支付补偿金。人社部办公厅2025年9月发布的《企业实施竞业限制合规指引》明确,月补偿一般不低于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限制期限超过一年的,一般不宜低于50%;企业超过三个月未支付补偿,劳动者可以不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王腾事件里,小米有没有按月向他支付这笔钱,公开信息看不到,而这是这份约束还算不算数的关键。

门槛三:人对得上号。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13条规定:劳动者未知悉、接触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竞业限制条款不生效;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与其实际接触的商业秘密不相适应的,超过合理比例部分无效。

人民法院案例库"南京某餐饮公司诉刘某亮竞业限制纠纷案"(入库编号2025-07-2-186-002,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苏01民终1476号民事判决)里,刘某亮是一名做凉拌黄瓜、水煮毛豆的冷菜厨师,签了竞业限制协议,离职后照样在酒店做冷菜。法院认为,他"无密可保",不属于竞业限制人员,公司把普通厨师纳入限制范围,不当限制了择业权。协议签了,也无效。

二、"竞品"怎么认定,法院不只看公司名字

三道门槛都过了,还得回答第二个问题:什么才算"竞品"?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90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沪01民终12282号民事判决)给出了标准:认定新旧单位之间是否形成竞争关系,不能只看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否重合,还要看实际经营内容、服务对象或产品受众、对应的市场是否重合。该案中,一家金融数据服务商起诉跳槽到视频平台的员工,索赔违约金200万元。两家公司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确实有重合,但一个做金融数据服务,一个做视频社区,经营模式、受众、市场都不同。法院最终认定不构成竞争关系,200万元违约金在二审归零。

用这套标准看王腾这件事:智能戒指的睡眠监测功能,与小米手环、手表确实有重叠;但小米至今没有发布智能戒指,王腾的产品组合主打专业睡眠健康,还有一款定价近万元的温控睡眠系统。新业务与老东家的产品线有交集,但离"同类产品、同类业务"有多远,存在不小的争辩空间。

从公开报道看,小米方面没有就竞业问题公开表态,王腾新品的App还上架了小米应用商店。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安全?未必。竞业协议的具体条款、补偿金是否实际支付,在这两张底牌翻开之前,任何"铁锤违约"或"绝对安全"的结论都为时过早。倘若将来真进入诉讼,应以法院的认定为准。

三、竞业限制追不了责,还有商业秘密这条线

有人会想:绕开竞业限制,是不是就没事了?没那么简单。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2025年修订,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规定,违反保密义务披露、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竞业限制管的是"去哪儿",保密义务管的是"带走什么"——前者可能失效,后者一直都在。

据澎湃新闻2025年8月报道,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28日一审宣判一起芯片技术窃密案:某大型科技企业旗下芯片公司的前技术总监离职创办芯片设计公司,以高薪和股权利诱多名原东家研发人员跳槽,并指使他们在离职前通过摘抄、截屏等方式窃取Wi-Fi 6芯片核心技术。14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该创始人获刑六年、罚金三百万元,并被禁止从事芯片行业五年。这不是劳动争议,是刑事犯罪。

这类官司还有一处反直觉:举证责任会翻转。《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9条规定,权利人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自己采取了保密措施、合理表明商业秘密被侵犯后,涉嫌侵权人就要证明所涉信息不构成商业秘密,或者自己没有实施侵权。翻译一下:打到一定阶段,是被告自证清白。

顺带说一句,王腾被辞退的理由包括"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他本人随后公开回应称"没有窃取公司机密出售"。双方说法不一,截至目前未见相关争议进入司法程序,事实究竟如何,应以有权机关最终认定为准。

四、员工手里的四张牌,企业手里的两件事

如果你是员工,遇到竞业限制追责,先查四件事:一看签没签过书面协议;二看补偿金断供没有——超过一个月经催告仍未足额支付,或超过三个月没付,劳动者可以不再履行;三看你的岗位是否真的接触商业秘密,冷菜厨师、小儿推拿师这类"无密可保"的岗位,签了也约束不了人;四看新旧东家是否真的构成实质竞争,用实际经营内容和客户群体说话。但别耍小聪明:人民法院案例库"张某雷诉北京某国际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入库编号2024-07-2-490-006,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4〕京03民终683号民事判决)里,高管在竞业期内由妻子持有竞争企业95%的份额,法院照样认定违约,判令返还补偿金并支付24万元违约金。

如果你是企业主或法务,两件事值得做:一是竞业限制要精准,先做必要性评估,把限制的企业和地域列清楚,按月支付补偿并留痕,否则付了钱也未必告得赢;二是竞业限制不是商业秘密保护的全部,分级授权、数据加密、脱密期这些日常功夫,比一纸协议更顶用。

离职后能不能被追责,看约定、补偿、范围三样东西;竞业限制这条线站不住,商业秘密那条线还在。跳槽自由与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之间的边界,法律已经画得清清楚楚。

以上分析基于公开信息,具体问题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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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晨星

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金融债权实现、担保追偿与执行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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