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与张某甲、张某乙、张某丙赡养纠纷调解案

“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化解赡养费给付纠纷

民事赡养纠纷沾化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2025

案 例

关键词民事赡养纠纷多子女家庭探望受阻给付赡养费心理咨询师参与调解

基本案情

刘某育有子女四人,长子张某甲、二女张某乙、三子张某丙、幺女张某丁。刘某为退休职工,退休金为每月2500元左右。张某甲、张某乙、张某丙在老家务农。多年来,刘某跟随小女儿张某丁在外地生活。张某甲、张某乙、张某丙多次找张某丁要求接母亲回老家居住,张某丁均以三人无法妥善照顾母亲为由拒绝,甚至因此发生肢体冲突。此后,三兄妹再到张某丁处探望母亲,均被张某丁阻止。2020年、2023年、2024年,刘某三次起诉张某甲、张某乙、张某丙,要求三人给付赡养费及医疗费用。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为实质化解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开展先行调解工作。本着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原则,调解员到三兄妹老家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发现,三兄妹在老家口碑不错,与亲戚、邻居关系和谐。走访过程中,多名邻居陈述三兄妹常因见不到母亲而担忧。在走访中还发现,张某甲因务工受伤,近两年没有收入,张某乙、张某丙承担起了照顾哥哥的责任。兄妹三人虽不算富裕,但是收入尚可,能够应付日常开支。 与此同时,另一组调解员奔赴张某丁所在城市了解刘某及张某丁情况。张某丁外出上班,调解员在家中见到了刘某。刘某表示,一开始她是轮流跟着儿女居住的,儿女们照顾得也不错。几年前小女儿张某丁离婚,其到张某丁家居住后,张某丁一直以需要刘某为由不让其离开。张某丁性格孤僻,离婚对其打击很大,且多年婚姻没有子女,多种因素叠加,使其越来越依赖刘某。此外,张某丁的经济条件并不足以独自承担赡养义务。刘某因害怕自己离开会导致张某丁产生极端行为,只能多次起诉其他子女给付赡养费。 调解员认为本案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张某丁对刘某产生了不正常的情感依赖,其本质是心理问题,单纯的法律或道德教育难以奏效,需要运用心理学知识进行引导。为妥善化解纠纷,调解员邀请心理咨询师参与调解。心理咨询师运用专业的心理咨询技巧,从家庭成员性格、心态、行为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逐步解开了张某丁的心结,帮助其重新审视自己的情感和生活。经过深入咨询和耐心调解,消除了各方的隔阂,最终促成该起家庭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裁判要旨

赡养纠纷表面上看是赡养义务履行问题,但关系着整个家庭的和谐稳定。此类矛盾纠纷,往往时间跨度较大,涉及家庭成员之间各种复杂因素,包括财产处分、利益分配、赡养行为履行等,调处难度大。本案中,法院通过“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开展联合调解。调解员通过整合信息,释法明理,了解当事人的现实状况及心理状态,找准引发纠纷的深层次因素;心理咨询师则通过倾诉、宣泄、放松、调整等方法,对症下药,使当事人情绪得到释放,打开了心结,最终促成纠纷圆满化解,不仅让老年人“老有所养”,也修复了破裂的家庭关系,回应了张某丁的情感需求,让四个儿女均尽到赡养的法定义务,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处理结果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丁今后不再阻止张某甲、张某乙、张某丙探望刘某,一年内刘某跟随张某丁生活半年,跟随张某甲、张某乙、张某丙轮流生活两个月。生活费按照每人每月300元交给刘某,医疗费用及其他费用四人均担。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6条第2款 、第1067条第2款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024-178)。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