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其子女赡养纠纷调解案
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员化解赡养纠纷
案 例
基本案情
张某育有三儿二女,老伴去世后独居。2022年因张某身体不好,五子女约定轮流照顾,并给付生活费,但大儿子一直未给付生活费。近两年,张某身体欠佳,已住院两次,其他四名子女轮流照顾张某,并承担了医药费,而大儿子却未照顾老人,也没有支付任何费用。张某遂将大儿子诉至法院,要求大儿子给付赡养费,并要求大儿子与其他四子女轮流照顾自己并共同负担医药费。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涉及老人赡养问题,如不能解开“心结”、实质化解,不利于老人颐养晚年,为此,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委托给司法行政部门驻人民法庭的人民调解员进行先行调解,并指派法官指导调解。 指导法官和调解员考虑张某年迈,腿脚不好,征得其同意后,来到张某家,与其沟通赡养内容的具体落实方式,认真倾听其诉求。张某表示自己岁数大了,需要照顾,坚持要通过诉讼把赡养事项明确下来。指导法官和调解员针对张某的“心结”,进行耐心释明,促使其愿意与儿子面对面进行沟通。 随后,指导法官和调解员又找到张某的大儿子,耐心了解其苦衷与难处。大儿子表示,自己并非一直未履行赡养义务,母亲去世后,三兄弟口头协议赡养父亲,2022年因父亲身体不好子女轮流伺候,后来兄妹之间发生矛盾闹得很不愉快,才没有继续照顾父亲。为了消除父子之间的隔阂,调解员以拉家常的方式解释法律,并用父子亲情耐心劝导。 在调解员的疏导下,张某与其大儿子彼此之间敞开心扉,互相理解。之后,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又多次与当事人协商沟通,最终促使就赡养问题达成一致,张某大儿子表示今后会积极履行赡养义务。
裁判要旨
本案系赡养纠纷。赡养问题是许多家庭都会遇到的问题。如何增进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给予老年人更优质的照顾,更好维护其权益,是调解赡养纠纷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本案的案情虽然简单,但想要理清家务事,既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又不伤父子和气,并非一件易事。为此,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员采用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发挥人民调解熟悉社情民意,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注重亲情感化、情理劝导,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充分体谅彼此的难处,不仅高效妥善化解纠纷,也解开老人与子女之间的心结,让老人安享晚年。
处理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大儿子给付张某两次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五分之一,并与其他子女轮流照顾张某,定期给付赡养费。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6条、第1067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024-347)。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