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程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案

“人民法庭+司法所+村委会”联动化解农民土地边界争议

民事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梨树县人民法院林海人民法庭,梨树县林海镇司法2025

案 例

关键词民事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土地边界确定“人民法庭+司法所+村委会”联动化解串换土地

基本案情

张某与程某同为某村村民,双方土地相邻,程某的土地为梯形,张某的土地呈拐尺形,程某的土地在张某的土地拐尺形内,即程某土地为南北垄,程某土地西侧与张某的土地顺垄相邻,程某的土地南侧与张某土地(东西垄)相邻。因张某的土地紧邻树边没有准确垄数,且没有原始分地台账和其他证据可以遵循,双方对于土地边界的看法不一,每年耕种时都会因为土地边界问题产生矛盾,导致多年来积怨颇深,经村里多次调解也未能达成和解。2023年5月12日,张某与程某又一次因为土地边界问题发生矛盾。

处理方式方法

基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的法官在走访排查时了解该情况后,为避免矛盾激化,促成纠纷就地化解,主动联系辖区司法所、村委会工作人员一同来到村里,与双方当事人分别到土地相邻处进行实地查看。通过双方当事人介绍以及现场查看,确认张某和程某对双方土地顺垄相邻处的部分没有争议。法官与司法所、村委会工作人员经研究,决定以双方对土地顺垄相邻处部分无争议这一点作为突破口,尝试采取“化零为整”、“串换土地”调解方案,即用张某树边的土地调换程某北边的土地,这样两家的土地就变成了垄挨垄。 法官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用米尺丈量了张某树边的土地,计算出张某树边土地的面积,用米尺丈量程某与张某顺垄相邻处的土地长度,用张某树边土地面积除以双方顺垄相邻处的土地垄长,计算出程某调换给张某的顺垄土地宽度为4.8米、垄数为8垄,程某原有土地垄数74垄,用其西边的8垄串换张某南边与程某剩余66垄对应的树边土地,这样使张某零星不规整土地变成一整块,程某该地串换后剩余固定垄数66垄,每垄土地宽度不低于60厘米,两家的土地垄挨垄并且程某家土地垄数固定,从源头上解决了两家土地边界争议,双方多年积怨得以圆满化解。

裁判要旨

土地关系着农民的切身利益,对于农民来说,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边界纠纷如不能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将直接影响农民切身利益。本案是基层人民法庭充分利用黑土地纠纷“三个靠前,就地化解”工作法,通过实地查看、丈量面积、化零为整、对换土地的方式,确定争议双方土地边界,从根源上化解了因土地边界不清产生的矛盾纠纷。此外,土地纠纷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在化解过程中,人民法庭、司法所与村委会等基层单位携手开展常态化排查化解工作,通过基层多部门协同发力、相互配合、联调联动,实现纠纷就地化解、实质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处理结果

张某与程某达成和解,用张某树边的土地换程某北边的土地,两家土地变成垄挨垄。程某和张某对此化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第10条、第17条、第5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6条、第98条、第99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061-122)。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