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石化公司与某煤电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

商会调解化解买卖合同纠纷

民事买卖合同纠纷化解单位(调解组织): 晋中市新晋商联合会民2025

案 例

关键词民事买卖合同纠纷付款期限商会调解在线调解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某石化公司与某煤电公司签订《燃料油买卖合同》,约定某石化公司为某煤电公司提供燃料油经营使用。后某石化公司如约完成燃料油配送,但煤电公司收取货物后未如约付款,某石化公司多次向某煤电公司催收未果。2024年6月,石化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煤电公司支付其货款及迟延违约金。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商会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调解员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了解案情,找准症结。调解员电话联系当事人深入了解情况。经沟通,了解到该纠纷未能得到解决的关键原因有两点:一是双方就供货数量及支付期限无法达成一致;二是某煤电公司态度较为消极,不主动正面面对纠纷处置事宜。调解员梳理案情后,首先与某煤电公司进行了深入沟通,引导其积极面对纠纷,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和义务。煤电公司表示近年来经济效益不行,与其他企业之间也有经济纠纷,目前实在无力支付货款。而某石化公司要求立刻支付货款及相关费用,最终双方因争议较大陷入僵局。

二是调整方式,打破僵局。当调解员试图再次邀约双方进行调解时,某石化公司表示对方无诚意,不想再浪费时间,且其公司住所地在外地,来回一趟耽误很多时间。某煤电公司称对方要求苛刻,无法满足对方的条件。为了打破僵局,调解员当即邀请双方当事人开展线上调解。

三是耐心沟通,分步解决问题。调解员首先表示对各方当事人的处境予以理解,接着进行耐心细致疏导。经过与各方背对背探讨交流,初步制定了处理方案,即先行对账,组织双方财务人员在线核对账目,确定欠付金额,然后再确定还款期限,双方表示同意。在调解员组织下,双方财务人员对账目进行了核对,核对结果与石化公司诉请的金额完全吻合,双方最终确定了欠付金额。然而,某石化公司坚决要求某煤电公司在一个月内支付全部货款;而某煤电公司表示,自身属于供热企业,只有在每年供暖时,收到暖气费后才能支付一部分,短时间内支付全部货款无法实现,调解工作再一次陷入僵局。

四是深入劝导,促成和解。调解员再次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展开调解。首先找某石化公司释法明理,帮助其分析诉讼与调解的利弊,并对目前大形势下经济状况进行剖析,引导其对某煤电公司予以充分理解,建议在付款时间方面做出让步。随后调解员又与某煤电公司进行交流,强调调解在节费、促和方面的优势,引导其在支付日期方面作出适当让步。结合纠纷产生原因、可能产生的后果做了大量沟通、调查、说服工作后,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线上方式又一次进行面对面协商。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引导双方当事人相互理解各自的苦衷,希望双方能够互相谦让,避免激化矛盾,又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双方能够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抱着真诚解决问题的心态协商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互相宽容和理解,就付款方式达成了一致意见。

裁判要旨

买卖合同纠纷关系着经济主体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不能高效化解,不利于企业持续运行,也易影响当地营商环境。本案中,法院邀请商会开展调解,充分发挥商会调解员兼具行业规则认知与法律知识的优势,促使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认识并体谅到对方的苦衷,抱着真诚解决问题的心态协商沟通,以“商人纠纷商业解”推动行业自治。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及时关注当事人诉求,针对一方企业在外地的情况,灵活调整调解方式,通过线上调解组织当事人在线核对账目、充分表达诉求,既赢得当事人信任,为促成调解奠定基础,也大大减轻当事人奔波成本,最终不仅实质化解纠纷,高效精准定分止争,也促使企业握手言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处理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煤电公司分两期支付石化公司货款3190757.28元。目前已履行完毕。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第577条、第626条、第628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084-467)。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