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镇人民政府与农户征地补偿纠纷调解案
价格认定机构邀请专家参与共同化解征地补偿纠纷
案 例
基本案情
2020年11月,某镇人民政府按照工程项目征地补偿文件,对某地种植的百香果苗进行征地补偿。由于农户所种植的百香果苗密度高、数量大,对照文件补偿金额相差较远,导致农户与某镇人民政府一直不能就补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经某镇人民政府提出,由价格认证中心对某地种植的百香果苗进行价格认定,作为调解征地补偿价格争议的价格参考。
处理方式方法
价格认证中心随即开展以下工作:1.向价格争议双方了解不能达成一致价格的原因。某镇人民政府制定征地补偿文件的统一标准和幅度不能体现标的物的个体差异,缺乏客观性、科学性,且执行难度较大。此外,按照工程项目征地补偿文件,地面附着物是按品种按面积给予补偿,但补偿密度不够细化。例如,文件规定果树的一般栽植密度为55-110棵/亩,而桃树等盛果期的密度一般为每亩30-40棵。而农户种植的百香果苗为营养杯当年扦插,按照育苗要求,每亩育苗5万株,种植密度高、数量较大,对照文件补偿金额相差较远。由此导致农户与某镇人民政府一直不能就补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 2.开展实地勘察。由于征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价格认定具有涉及面广、标的繁杂的特点,在了解价格争议形成原因后,为确保价格认定结论的客观性、科学性,价格认证中心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邀请农业农村局、某镇人民政府、农户一起赴实地开展现场勘察,对种植品种、数量、规模及长势进行核验。经现场勘察,黄金百香果苗种植面积2亩,种植数量10万株;紫香百香果苗0.526亩,种植数量2.63万株。 3.进行充分市场调查。通过走访市场以及咨询周边乡镇了解到,黄金百香果苗3-5元/株;紫香百香果苗1.5-2元/株。农业专家给出建议为黄金百香果苗2-2.5元/株;紫香百香果苗1-1.5元/株。农户认为的合理补偿价格为黄金百香果苗5元/株;紫香百香果苗3元/株。最终,价格认证中心决定选取市场法及专家咨询法,结合市场行情综合测算价格。通过市场调查,并听取农业专家对该地近年百香果种植的情况和果苗的供需情况分析,最终确定黄金百香果苗2-4.5元/株,紫香百香果苗1-1.5元/株。
裁判要旨
此案系征地补偿纠纷,某镇人民政府与农户就百香果苗补偿价格争议较大,影响了该地区征地工作的顺利推进。对此,某镇人民政府邀请价格认证中心参与,就价格争议给出专业意见。价格认证中心在纠纷化解过程中,发现涉及到专业的农业知识,故及时邀请农业专家参与,提升了价格争议双方对价格认定机构的信任度。从现场勘察到市场调查、数据分析,再到结论的最终形成,价格认证中心充分参考专家的分析意见,使得价格认定结论更贴合市场实际。本案中,价格认证中心及时有效地介入,有力保障了在征地过程中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不仅进一步减少农户损失,维护了农户的合法权益,也助力政府重大项目建设如期推进,取得良好效果。
处理结果
价格认证中心出具价格认定结论后,某镇人民政府与农户均对结果较为满意并达成协议。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43条、第33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印发<价格认定行为规范>的通知》(发改价证办〔2016〕84号)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303-1-005-006)。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