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镇人民政府与9名房屋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调解案

“法院+司法所”联动化解集体房屋租赁纠纷

民事租赁合同纠纷无锡市锡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025

案 例

基本案情

2023年,某镇人民政府根据《加强镇村两级集体(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向9名房屋承租人员催讨拖欠的2022年房屋租金,经书面函告各租户后仍未收到租金,某镇人民政府将9名房屋承租人员诉至法院。《实施意见》于2021年12月8日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处理方式方法

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与镇司法所联动开展纠纷调处工作。法院指派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和法官助理指导调解工作。调解员通过前期电话沟通,得知9名租户已经拖欠了2022年全年租金,违反了《住房租赁合同》中“租金按年结算,先租后用”的约定,9名租户共计拖欠租金185081元。 租户情绪较为激动,认为《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较低,《实施意见》规定的租金较高,某镇人民政府起诉时按照《实施意见》中8.5元/平方米的标准计算租金金额不合理,应按照《住房租赁合同》的约定计算租金;此外,既然已拖欠了一年时间,不如再宽限两个月让他们筹措资金或者另寻他处租赁。某镇人民政府则表示,9名租户已经拖欠了一整年的租金,为防止集体(国有)资产流失,要求9名租户立刻支付拖欠租金并支付千分之二/天的违约金。 从调解员沟通情况看,争议焦点主要在于:租金标准如何确定。为此,先由调解员安抚租户情绪,进行释法说理。法院与司法所共同到租户家中实地了解情况,并对调解员的调解工作给予及时指导。为尽快推动调解,法官指导调解员及司法所工作人员选取其中一件开展示范调解,统一调解标准,促推当场履行调解结果。调解结束后,法院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在乡镇开展普法宣讲,以案释法。

裁判要旨

本案系集体(国有)房屋出租到期未支付租金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涉案人数较多,金额较大。法院与司法所联动调解,通过示范调解,形成类型化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模板,促推群体纠纷快速化解在乡镇。案件调解成功后,法院及司法所联合开展类案普法宣讲,向政府提出工作建议,从源头上预防此类纠纷发生。

处理结果

9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均达成和解,某镇人民政府提出租户以《实施意见》中8.5元/平方米的价格打包支付租金,考虑到这个价格略高于合同价格,便不再主张违约金,一揽子解决问题,各租户也表示同意上述和解方案。某镇人民政府撤回起诉,群体性纠纷实现一次性解决。同时,某镇人民政府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实施意见》中的租金标准、先支付后使用及一年一签的原则签订协议,从源头杜绝类似问题的产生。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9条、第582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111-153)。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