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吴某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
双向释法助力化解电商解约纠纷
案 例
基本案情
王某与吴某均为网店经营者。王某向吴某购买各式车载饰品,王某接到消费者订单后,由吴某代为发货。2023年8月14日至17日,吴某代王某发货1万多单,王某逐日向吴某支付货款,合计约12万元。后王某找到低价货源,遂与吴某解约。吴某冲动之下,拦截已发出快递,导致王某的客户无法收到货物,进而引发客户大量退款,并导致王某店铺被平台限制经营,同时受到平台处罚。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赔偿损失。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发现双方当事人均为电商从业者,因一时冲动引起纠纷,为妥善化解纠纷,解开当事人“心结”,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委托特邀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工作。
一是认真梳理案情,确定争议焦点。调解员经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并与双方当事人初步沟通,认为案件争议焦点为:1.王某未经协商擅自解约是否违约;2.吴某拦截已发货快递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3.王某主张的50余万元经营损失是否依法有据。
二是背靠背调解,明确权利义务。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采用“背靠背”调解法,与双方当事人分别沟通。针对王某的解约行为,调解员依据《民法典》第509条关于诚信履约的规定,指出王某找到低价货源后未与吴某充分协商即单方解约,违背诚信原则,存在一定责任。针对吴某,调解员向其阐释《民法典》第577条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明确指出吴某拦截快递的行为已构成违约,需承担赔偿王某合理损失的责任;同时,结合诚信原则,指出其冲动行为不仅扩大了损失,还影响了王某的店铺信誉,进而引导吴某理性看待解约争议,积极与王某协商解决。经多次沟通,吴某逐渐认识到自身过错,表示同意赔偿,但认为王某主张的50万元损失过高,难以接受。
三是耐心沟通,促成和解。针对损失争议,调解员指出,依据《民法典》第584条的合理预见规则,并结合王某提供的平台处罚通知、退款记录等证据材料,经深入分析,指出其主张的经营损失中部分损失属间接损失,且缺乏充分举证,引导其结合实际情况调整索赔数额。经耐心释法,王某承认自身解约行为亦存在不当,同意降低赔偿诉求。在双方态度均有所松动后,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围绕赔偿数额展开协商。调解员结合双方经营规模、行业惯例及实际损失情况,提出折中参考方案,最终双方就赔偿款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以妥善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裁判要旨
本案系电商行业因不规范经营行为引发的合同纠纷,在网购已成常态的当下,具有一定典型性。本案中,调解员在了解案情后,面对双方当事人冲突较大的情况,先缓解双方对立情绪,再解读具体法律条文,让当事人理性接受释法。之后,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精准把握案件核心,针对争议焦点双向释法,明确双方责任,引导换位思考、平衡利益,避免 “赢了官司输了生意”。调解过程中,采用 “背靠背” 沟通消除当事人抵触心理,待双方态度松动后再 “面对面” 协商,提高调解效率,通过专业的法律阐释及灵活的调解技巧,将法律规定与行业特点相结合,促使纠纷高效化解,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修复了双方合作关系,又通过以案释法,引导电商行业依法依规经营,推动电商行业健康发展。
处理结果
王某与吴某达成和解,王某主动提出降低赔偿数额,吴某当场支付王某5万元赔偿款。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第577条、第584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084-595)。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