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某等30户农户与某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调解案

府院联动化解农村土地流转纠纷

民事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凤阳县人民法院,凤阳县府城镇人民政府,凤阳县2025

案 例

关键词民事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欠付土地租金府院联动重大事项咨议机制

基本案情

2014年,董某等30户农户与某公司分别签订《土地转租合同书》,约定董某等30户农户将其承包的耕地转租给某公司,土地租金为每年900元/亩,于每年的7月1日前支付,此后每四年调整一次租金,每次涨幅50元/亩。合同签订后,董某等人依约将相应土地交由某公司经营使用, 某公司支付租金至2022年6月30日,之后未能按期支付租金。董某等人多次催要无果,要求立即解除双方合同,由某公司支付欠付租金并返还相应土地。

处理方式方法

综治干部摸排发现该纠纷后,因涉及当地30户110余名村民,当事人争议较大且情绪激烈,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当地政府立即启动“重大事项咨议机制”,向辖区法院请求指导调解化解工作,并组建由法官、综治干部及人民调解员组成的调解团队,开展调处工作。 一是安抚情绪,梳理争议焦点。在法官指导下,综治干部及调解员立即上门开展走访工作,倾听双方诉说情况,建立信任基础。同时,迅速摸清案件基本情况,明确农户请求项目、金额,并固定争议焦点。 二是分工合作,查明基本事实。针对双方争议较大的土地面积问题,由综治干部联系当地土地部门,调取相关档案材料,明确案涉地块面积。针对双方争议的欠付资金数额及某公司给付能力问题,由指导法官引导各方当事人提交相关证据,并指导调解员组织双方逐一对账。 三是释法说理,联动化解纠纷。事实查明后,由当地村委会组织现场调解,调解员从合同约定和履行情况等方面说理,综治干部从农民不易、企业经营困难等角度说情,指导法官从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方面说法,从“情、理、法”三个维度入手,合力推动村民就租金让步、某公司及时给付等内容达成协议。 四是跟踪回访,确保事心双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调解员持续跟踪协议履行情况,直至全部履行完毕。同时,针对农户土地转租合同不规范的问题,当地政府部门通过“重大事项咨议机制”邀请法院上门普法,面对面指导农户修改完善合同,从源头预防此类纠纷再次发生。

裁判要旨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盘活土地资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但在土地承包权流转过程中,企业与农户常因合同约定不明、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产生纠纷。因该类纠纷牵涉农户众多,若不能妥善处理,不仅影响土地利用,更易激化矛盾,不利于基层治理。依托地方政府“重大事项咨议机制”,对于疑难复杂的矛盾风险,按照“全面摸排—集中研判—联动化解—跟踪回访”工作路径,由党委政府牵头统筹,并根据纠纷具体情况,精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化解,能够更好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本案中,综治干部摸排发现纠纷后,及时报告,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发挥综治干部、指导法官、人民调解员的解纷合力,推动纠纷一揽子实质化解。调解成功后,针对当地普遍存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不规范问题,法院加强以案释法、集中普法,面对面指导农户修改合同,从源头防范纠纷再生,有力维护了村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护航乡村全面振兴。

处理结果

董某等30户农户与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转租合同书》,某公司于规定时间内将案涉土地全部返还给董某等人,同时,该公司于协议签订后十日内支付董某等农户土地租金95263元。后某公司依约支付上述款项并返还相应土地。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5条、第509条、第722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135-289)。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