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某与魏某甲、魏某乙法定继承纠纷调解案

退休法官参与调解遗产继承纠纷

民事法定继承纠纷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2025

案 例

关键词民事法定继承纠纷房产继承退休法官参与调解

基本案情

薛某(女,1939年生)的丈夫魏某于2019年因病去世,其生前与薛某共同育有魏某甲、魏某乙。魏某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其名下共有三处房产,作为法定继承人的薛某与魏某甲、魏某乙未能对房产的继承达成一致的遗产分割意见。薛某对魏某甲、魏某乙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分割上述房产中属于魏某遗产的份额。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认为案件基本事实清楚,法律关系也相对明确,但如果通过判决方式处理,会使家人之间的情感更为疏远,通过调解解决是更好的方式。考虑到薛某已是耄耋之年,且还在住院中,而本案是母亲与子女之间发生的纠纷,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将该案委托给有近四十年民事审判经验、担任特邀调解员的退休法官组织调解。 调解员收到案件材料后,通过与双方进行多次沟通,发现本案的症结在于,姐姐魏某甲认为母亲薛某想将更多的遗产分给弟弟魏某乙,故不配合将遗产进行分割。在抓住案件的关键点并了解到魏某甲本人已事业有成的情况下,调解员发挥专业优势,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继承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与法律规定,从法理到亲情,细致耐心给姐弟俩进行调解,最终化解双方当事人的“心结”,消除双方的隔阂,弟弟魏某乙对姐姐魏某甲多年来对家庭的付出表达了深深的感恩之情,魏某甲则转变态度,主动放弃了对父亲遗产的继承。

裁判要旨

本案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相对明确,像这样的家事纠纷若采用简单机械的处理方式“一判了之”,只会使家人之间的情感更为疏远,无法真正解开“心结”,平息矛盾。本案化解过程中,法院邀请法律知识、实务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参与调解,退休法官凭借多年的调解审判经验,精准找出双方的矛盾症结所在,并利用自身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生活阅历释法明理,以法服人、以理劝人、以情感人,最终解开当事人“心结”,修复了母女、姐弟间的关系,各方对房产继承问题达成一致,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处理结果

在查明魏某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而薛某、魏某甲均表示放弃对遗产的继承后,魏某名下遗产份额全部由魏某乙继承,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母女间、姐弟间自此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第1130条、第1132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029-334)。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