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某中药材公司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调解案

“一庭两所+”机制化解土地纠纷

民事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重庆市奉节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重庆市奉节县兴2025

案 例

关键词民事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合同解除拖欠土地租金“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联动联调机制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某村128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某中药材公司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将339.14亩土地出租给某中药材公司,用于种植大黄、牛膝、白及等中药材,租赁期限为6年。后中药材公司因经营不善,未能按约定向农户支付2022年8月后的租金,且对流转土地逐渐疏于管理。2023年11月,农户向村委会反映某中药材公司拖欠土地租金情况,要求解除双方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并要求中药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涉及农户众多,矛盾尖锐,村委会向辖区基层法院派出法庭反映情况,请求指导化解工作。

处理方式方法

人民法庭依托“一庭两所+”联动联调机制,组建由法院干警、派出所民警、司法所调解员及政府平安办工作人员、村委会综治专干组成的工作小组,对本案开展联合化解工作。 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实地调查、协商会谈等工作,查明案涉土地现状、某中药材公司经营状况及资产情况,组织农户与某中药材公司“面对面”沟通协商,找准问题症结,明确争议焦点。同时,开展释法说理,引导农户理性表达诉求。 针对双方争议焦点,工作小组开展调查工作,并查询到某中药材公司在当地农业农村委有一笔暂不具备发放条件的中药材项目发展保证金。工作小组研判后认为可将该笔中药材项目发展保证金用于发放农户租金。工作小组再次组织农户与中药材公司进行协调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在促成农户与某中药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后,工作人员加大跟踪回访力度,持续做好教育引导、答疑解惑等工作,并督促所有案款及时兑现完毕。同时,针对该起纠纷暴露出的问题,深入查找纠纷产生的原因,并向当地镇政府发送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工作建议,从源头预防此类纠纷再次发生。

裁判要旨

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因企业经营不善造成农业产业发展受阻、土地资源浪费等情况较为常见,且往往涉及农户众多,影响范围广泛,如果不能妥善化解,不利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本案运用“一庭两所+”联动联调机制,一案一策组建工作小组,按照“摸排→疏导→研判→调解→回访”五步工作流程开展调解,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一庭两所+”机制锚定“联”这一核心要义,由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共同牵头,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灵活、精准增加解纷力量,充分发挥基层各单位职能优势,释放“1+1+1>3”的协同治理效能,妥善化解涉农纠纷,既依法保护农户合法权益,又大幅提高集体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对涉农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工作具有示范参考意义。

处理结果

128户农户与某中药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双方签订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由中药材公司按相关规定向县农业农村委申报保证金,保证金到位后由镇政府代为支付给农户,合同解除后退还流转土地并由农户继续种植中药材。调解协议达成后,案涉款项已全部履行完毕。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39条、第563条、第57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3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135-163)。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