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户村民与某农业科技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案

政协委员参与调解化解土地流转费用争议

民事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2025

案 例

基本案情

2023年4月,某村近180户村民与某农业科技公司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该村村民将总计5400余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给该公司,土地流转费用按每亩1600元/年的标准计算,并约定每年4月15日前支付当年流转费用。2024年4月15日前,该公司未能如约向村民支付2024年度土地流转费用,共计877万余元。该村村民集体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农业科技公司立即支付2024年度的土地流转费用。

处理方式方法

为解村民燃眉之急,让村民尽快拿到流转费用,同时也为了保障某农业科技公司顺利耕种,不耽误案涉土地农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邀请政协委员参与调解工作。政协委员多次联系某农业科技公司负责人,督促其尽快履行给付义务。同时,政协委员还与法官一起走访该农业科技公司,了解其未付流转费用的原因,以及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并从法律角度为某农业科技公司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经过多次走访和沟通,某农业科技公司负责人承诺5月20日前给付土地流转费用;同时法官与政协委员又与村民沟通,村民同意某农业科技公司如期进行耕种;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裁判要旨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优化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途径。本案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某村近180户村民集体将承包土地流转给某农业科技公司进行规模化、现代化种植,但却因某农业科技公司未能及时向村民支付土地流转费用引发纠纷。在调解过程中,法院邀请当地政协委员参与,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了解社情民意、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优势,有力推进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不仅有力维护了村民合法权益,降低了企业解纷成本,也为企业顺利耕种争取了时间,取得良好效果。

处理结果

2023年5月22日,在政协委员、法官及镇政府相关人员、村委干部见证下,某农业科技公司将首笔款项196万余元打入村集体账户,再由村委会逐笔转入村民账户。之后,某科技农业公司按照调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将剩余款项如数支付给180多户村民。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第577条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14条、第17条、第33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061-116)。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