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航运有限公司申请承认外国法院民事判决案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第 235 号

民事指导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 例

关键词民事申请承认外国法院民事判决互惠关系个案审查事实互惠法律互惠

基本案情

2010 年 3 月 5 日,S 航运有限公司与某华(香港)轮船公司签订3 份定期租船同,将 3 艘船舶出租给某华(香港)轮船公司。2010 年 3 月 25 日,某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华物流公司)向 S 航运有限公司出具 3 份保函,为某华(香港)轮船公司履行上述租船同提供担保。3 份保函均约定适用英国法,诉讼提交位于伦敦的英国高等法院审理。因某华(香港)轮船公司迟延支付租金,S 航运有限公司依据保函约定向英国高等法院对某华物流公司提起诉讼。某华物流公司到庭应诉。2015 年 3 月 18 日,英国高等法院作出〔2015〕EWHC718(Comm)号判决,支持S 航运有限公司的诉求。此后英国高等法院又对债权数额和诉讼费用等作出核定,分别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和 2016 年 10 月 3 日作出命令、2016 年 11 月 1 日作出最终费用证书、2018 年 5 月 17 日作出修正命令。某华物流公司不服,向英国上诉法院提出上诉。2016 年 10 月 7 日,英国上诉法院作出〔2016〕EWCACiv982 号判决,对某华物流公司的上诉予以驳回。此后英国上诉法院又于 2016 年 10 月 7 日和 2017 年 5 月 8 日作出命令。某华物流公司未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S 航运有限公司遂请求我国法院裁定承认英国高等法院、英国上诉法院的上述判决,以及相关一系列法院命令。某华物流公司辩称:我国与英国未缔结或参加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国际条约,也未建立相应的互惠关系。25 首发于莱茵时代微信公众号裁判结果上海海事法院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作出(2018)沪 72 协外认 1 号民事裁定: 承认英国高等法院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作出的〔2015〕EWHC718(Comm)号判决及其在该案下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2016 年 10月 3 日作出的命令、2016 年 11 月 1 日作出的最终费用证书和 2018 年5 月 17 日作出的修正命令;承认英国上诉法院于 2016 年 10 月 7 日作出的〔2016〕EWCACiv982 号判决及其在该案下于 2016 年 10 月 7 日、2017年 5 月 8 日作出的命令。裁判理由本案系申请承认外国法院民事判决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 年修正)第二百八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由于我国与英国之间尚没有缔结或者参加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的国际条约,故应当以互惠原则作为是否承认英国法院判决的审查依据。互惠原则是国际私法中平等互利原则的具体体现。我国民事诉讼法并未将互惠原则限定为必须是相关外国法院对我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先行承认和执行。当然,如果相关外国法院已有对我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予以承认和执行的先例,自然可以认定我国与该国存在承认和执行民事判决、裁定的事实互惠关系。然而,即便没有承认和执行我国民事判决、裁定的先例,但如果根据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所在国的法律,其承认和执行他国 26 首发于莱茵时代微信公众号法院判决、裁定的条件与我国法律规定的条件实质相同或者更为宽松,则可以认定我国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裁定在同等情形下可以得到该国法院的承认和执行。在此前提下,如果该国法院没有以不存在互惠关系为由拒绝承认和执行我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先例的,可以认定我国与该国存在法律上的互惠关系。就本案而言,申请人S 航运有限公司未举证英国法院有承认和执行我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的先例,不能证明我国与英国存在承认和执行民事判决、裁定的事实互惠关系。但是,从英国法院具体操作来看,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在英国寻求承认和执行时,需按英国的普通法规则,以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为依据,在英国法院重新提起诉讼;如果符承认和执行的条件,英国法院将作出一个与原判决基本一致的判决,再按英国法规定的执行程序予以执行。这也是英美法系国家的惯常做法。根据英国法律,其并不以存在相关条约作为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必要条件,并无证据证明我国法院判决、裁定在英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存在法律障碍,亦未发现英国法院曾以不存在互惠关系为由不予承认和执行我国法院判决、裁定,故可以认定我国与英国存在法律上的互惠关系。案涉英国法院判决并不存在违反我国法律基本原则或者损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综上,尽管我国与英国没有缔结或者参加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的国际条约,但本案可以根据互惠原则对案涉英国法院判决予以承认。27 首发于莱茵时代微信公众号本案裁定承认英国法院判决后,英国高等法院于 2022 年 12 月对我国浙江杭州法院的两起判决予以承认。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299 条(本案适用的是 2021 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289 条)

裁判要旨

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进行审查,认定是否存在互惠关系时,不以相关外国法院对人民法院民事判决、裁定先行给予承认和执行为必要条件。如果根据相关国家的法律,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裁定可以得到该国法院承认和执行,且该国没有以不存在互惠关系为由拒绝承认和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先例的,可以认定我国与该国存在承认和执行民事判决、裁定的互惠关系。24 首发于莱茵时代微信公众号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指导案例235号)。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