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案例

按审理地区浏览

江苏省 · 共 194 篇
民事·植物新品种权权属、侵权纠纷2023-09-2-

天津某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诉江苏某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新品种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分别持有父本与母本的双方当事人因不能达成相互授权许可的合意,致使涉案品种不能继续生产,不仅损害双方各自的利益,也不符合国家粮食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具体案情和当事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直接判令双方当事人相互授权许可,促使已广为推广种植的涉案品种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2024-09-2-

好某友食品有限公司诉千某缘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1.销售者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自行印制标有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包装盒的,构成商标侵权。 2.销售者将其从商标权利人处购买大盒装的产品分装到其自行印制的小包装盒,并对外销售,虽包装盒内的产品系正品,但销售者的分装销售行为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该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2023-07-2-

孙某诉某居委会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

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结婚、离婚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阜宁县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产品责任纠纷

沈某敏诉泰州海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车辆辅助驾驶功能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更迭阶段,应结合车辆就相关功能所作的广告宣传、使用说明等,审慎确定一般消费者安全期待的边界。在没有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情况下,汽车用户手册、销售公司等已经就辅助驾驶系统的功能局限作出明确警示说明的,通常不宜将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独立保函付款纠纷2024-08-2-

安徽某股份公司诉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合同纠纷案

1.独立保函与保证的区别认定问题。保证合同为从合同,具有从属性,独立保函的独立性是其与保证的最根本区别。独立保函虽为保障基础交易的履行而开立,但一经开立,即与基础交易以及申请合同关系相分离,开立人的付款义务独立于基础交易关系及保函申请法律关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泰州某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朱某琳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1.经营者对经营场所内的人身、财产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应当按照行业的性质特点、安全规范要求等妥善管理经营、展示的货物商品,防范风险发生。经营者未按照行业安全规范要求履行管理义务,对损害结果发生具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行为人对损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委托合同纠纷2023-16-2-

封某某、胡某某诉邵某某、穆某某委托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因不同的法律事实,分别涉及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嫌疑的,经济纠纷案件和经济犯罪嫌疑案件应当分开审理。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股东知情权纠纷2024-08-2-

尤某诉无锡某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固有的法定权利,其行使的主体应具有公司股东资格。新公司法出台后,公司法的基础理论最为显著的变化即从严格的法定资本制转变为授权资本制,如果瑕疵出资并不导致公司设立无效,一般不宜轻易否定瑕疵出资者的股东资格。在一般的瑕疵出资(如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预约合同纠纷2023-07-2-

常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酒店分公司诉朱某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

预约合同是一项以订立本约为目的的独立合同,基于预约合同性质的特殊性,违反预约合同所造成的损失不同于违反本约合同的违约责任,而是一种独立的责任。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环境污染责任纠纷2024-11-2-

张某伟诉泗阳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泗阳某环保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1.生态环境侵权中,被侵权人是否达到关联性举证证明责任,应当综合侵权人的过错及其程度、污染物的性质、时间空间距离、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多个因素判断。在侵权人系合法排污的情况下,被侵权人仅能提交相关报告说明其养殖鱼死亡系因缺氧所致,而水体缺氧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借款合同纠纷2024-08-2-

张某诉唐某琼、郭某林、安顺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1.基于意思自治原则,在保证担保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人在特定的财产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应当依法认定有效。 2.合同当事人约定担保人以一定的不动产对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但并未就约定的财产

靖江市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2024-07-2-

张某诉田某、朱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行为人为追求非法利益,捏造事实提起虚假诉讼或滥用诉权,使他人在诉讼中遭受损失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多名行为人合伙共谋,相互串通,捏造事实提起虚假诉讼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赠与合同纠纷2024-07-2-

徐某华诉王某飞、第三人王某某赠与合同纠纷案

夫妻在离婚协议中作出的将夫妻共有房屋赠与子女的意思表示,属于双方在解除婚姻身份关系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问题一揽子进行安排处理的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婚姻关系解除后,一方反悔主张撤销该赠与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未办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教育机构责任纠纷2024-14-2-

徐某某诉江苏某学校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

对于未成年学生在校园受到人身损害的侵权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在认定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时,应当结合未成年人受伤害原因,就学校是否已进行常态化安全教育、相关场所设施有无醒目的安全提示标志、事发后有无在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并陪同就医等因素进行综合判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2024-08-2-

徐某栋诉宜兴某科技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案

挂名法定代表人实际未参与公司经营,亦与公司无实质性关联,无法通过公司自身程序辞任或变更法定代表人身份时,其诉请司法确认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涤除身份登记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宜兴市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2023-09-2-

徐某诉南京某实业公司、南京某汽车有限公司、北京某汽车公司等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商标受保护的原因不在于标识本身,而在于它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务以及由商品或服务所体现的商誉。如果注册商标未实际使用且被撤销,则该注册商标实际上并无知名度,也不能发挥市场识别作用,消费者不会将被控侵权标识与注册商标相联系并产生混淆或误认。因该注册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陆某、张某千诉盐城融某置业有限公司、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1.商品房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且案涉商品房建设已停工、短期内无交付可能性,买受人购买商品房以及为购买房屋而贷款的合同目的均无法实现。为一揽子解决争议,保证裁判的统一性,买受人主张在同一案件中一并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人民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买卖合同纠纷2024-07-2-

成某某诉陈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所反驳对方诉请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若当事人在庭审中刻意隐瞒、回避于己不利的询问,拒绝提供相应的证据,且对同一事实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陈述,致使案件事实难以查明,可根据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2024-07-2-

房某某诉杨某某、车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民享有土地权益的重要物权凭证,但同时要注意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其取得依据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确权登记颁证仅是行政机关对该项权利的登记确认。确权登记颁证不能改变双方当事人互换土地的效力。如土地承包经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2025-18-2-

指导性259号:北京市丰台区某环境研究所诉江苏某钢集团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1.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原告关于被告承担生态环境修复、损害赔偿责任等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请求已经全部实现的,方可裁定准许。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2022-18-2-

指导性案例200号:斯万斯克蜂蜜加工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

仲裁协议仅约定通过快速仲裁解决争议,未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由临时仲裁庭作出裁决,不属于《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被申请人以采用临时仲裁不符合仲裁协议约定为由,主张不予承认和执行该临时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2022-18-2-

指导性案例207号: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诉王玉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1.人民法院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应当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对非法采矿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不仅要对造成山体(矿产资源)的损失进行认定,还要对开采区域的林草、水土、生物资源及其栖息地等生态环境要素的受损情况进行整体认定。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劳动合同纠纷2024-18-2-

指导性案例238号:圣某欢诉江苏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

1.平台企业或者平台用工合作企业要求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后再签订承揽、合作协议,劳动者主张根据实际履行情况认定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准确作出认定。对于存在用工事实,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的,依法认定存在劳动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2019-18-2-

指导案例129号:江苏省人民政府诉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或者个人进行处置,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主观过错、经营状况等因素,在责任人提供有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2019-18-2-

指导案例135号: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诉苏州其安工艺品有限公司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原告有证据证明被告产生危险废物并实施了污染物处置行为,被告拒不提供其处置污染物情况等环境信息,导致无法查明污染物去向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原告主张的环境污染事实成立。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买卖合同纠纷2013-18-2-

指导案例15号: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诉成都川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1.关联公司的人员、业务、财务等方面交叉或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丧失独立人格的,构成人格混同。 2.关联公司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关联公司相互之间对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申请破产重整2021-18-2-

指导案例163号:江苏省纺织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及其五家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

1.当事人申请对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对合并破产的必要性、正当性进行审查。关联企业成员的破产应当以适用单个破产程序为原则,在关联企业成员之间出现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成本过高、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的情况下,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申请破产重整2021-18-2-

指导案例164号:江苏苏醇酒业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

在破产重整过程中,破产企业面临生产许可证等核心优质资产灭失、机器设备闲置贬损等风险,投资人亦希望通过试生产全面了解企业经营实力的,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投资人先行投入部分资金进行试生产。破产企业核心资产的存续直接影响到破产重整目的实现,

睢宁县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行政·行政处理

崔某诉滨海县人民政府东坎街道办事处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案

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信访,行政机关在网络平台留言板上对其信访事项作出重复处理答复,属于行政机关对信访事项作出的重复处理行为,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2021-18-2-

指导案例175号: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小朋等59人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1.当收购者明知其所收购的鱼苗系非法捕捞所得,仍与非法捕捞者建立固定买卖关系,形成完整利益链条,共同损害生态资源的,收购者应当与捕捞者对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侵权人使用禁用网具非法捕捞,在造成其捕捞的特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劳动合同纠纷2022-18-2-

指导案例180号:孙贤锋诉淮安西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人民法院在判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合法性时,应当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解除通知的内容为认定依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用人单位超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中载明的依据及事由,另行提出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存在其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劳动合同纠纷2022-18-2-

指导案例182号:彭宇翔诉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在完成一定绩效后可以获得奖金,其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审批义务,符合奖励条件的劳动者主张获奖条件成就,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发放奖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买卖合同纠纷2014-18-2-

指导案例23号:孙银山诉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买卖合同纠纷案

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赔偿的,不论其购买时是否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人民法院都应予支持。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14-18-2-

指导案例24号:荣宝英诉王阳、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没有过错,其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不属于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形。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行政·行政处罚

江苏省太仓市某房产公司诉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消费者的同意必须是明确的同意,不能以默认的方式来认定已获得同意,亦不能以潜在的被收集对象的概括性同意认定已获得全部的同意。

常熟市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2015-18-2-

指导案例49号:石鸿林诉泰州华仁电子资讯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在被告拒绝提供被控侵权软件的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且由于技术上的限制,无法从被控侵权产品中直接读出目标程序的情形下,如果原、被告软件在设计缺陷方面基本相同,而被告又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其软件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以供直接比对,则考虑到原告的客观举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继承纠纷2015-18-2-

指导案例50号:李某、郭某阳诉郭某和、童某某继承纠纷案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利用他人的精子进行人工授精并使女方受孕后,男方反悔,而女方坚持生出该子女的,不论该子女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都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 2.如果夫妻一方所订立的遗嘱中没有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因违反《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行政·行政给付

陈某泽诉淮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给付抚恤金案

职工生前基于与配偶的共同意愿,通过合法医疗程序保存了冷冻胚胎,职工因工死亡后,其遗孀通过合法途径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所生的子女,属于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范围,应当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社保经办机构以职工工亡时子女尚为体外受精卵形态,不属于工亡职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服务合同纠纷2016-18-2-

指导案例64号:刘超捷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

1.经营者在格式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对某项商品或服务的限制条件,且未能证明在订立合同时已将该限制条件明确告知消费者并获得消费者同意的,该限制条件对消费者不产生效力。 2.电信服务企业在订立合同时未向消费者告知某项服务设定了有效期限限制,在合同履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财产保险合同纠纷2016-18-2-

指导案例74号: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诉江苏镇江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因第三者的违约行为给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造成损害的,可以认定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的情形。保险人由此依法向第三者行使代位求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植物新品种权权属、侵权纠纷2017-18-2-

指导案例86号:天津天隆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徐农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分别持有植物新品种父本与母本的双方当事人,因不能达成相互授权许可协议,导致植物新品种不能继续生产,损害双方各自利益,也不符合合作育种的目的。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植物新品种转化实施,确保已广为种植的新品种继续生产,在衡量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公司解散纠纷2012-18-2-

指导案例8号:林方清诉常熟市凯莱实业有限公司、戴小明公司解散纠纷案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将“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作为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的条件之一。判断“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发生严重困难”,应从公司组织机构的运行状态进行综合分析。公司虽处于盈利状态,但其股东会机制长期失灵,内部管理有严重障碍,已陷入僵局状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刑事·受贿罪

姚某荣受贿案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提供帮助后,无偿借用请托人的资金并转贷给第三人收取利息的,依法以受贿论处。   2.对于转贷收息型受贿数额的认定,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将国家工作人员知晓的、借款人实际支付的利息数额认定为受贿数额。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买卖合同纠纷2024-07-2-

施某诉白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在微信代购中,代购人经常会让购买者先预交一部分的款项,一般理解为“订金”。购买者向微信代购人预交的款项能否认定为“定金”并要求双倍返还,需结合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2023-10-2-

无锡某印染有限公司、黄某某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纠纷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除依据判决作出国的法律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性外,还必须具备终局性和确定性。有待上诉或者处于上诉过程中的判决不属于该条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破产债权确认纠纷2024-08-2-

无锡某担保有限公司诉无锡某置业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

1.房地一体抵押原则中的“视为一并抵押”是一种法定抵押权,是一种无需登记即设立的抵押权,即如果抵押人只为房屋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之一办理了抵押登记,即使另外一项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的抵押权范围亦自然涵盖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另一财产,就未抵押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公司解散纠纷2023-10-2-

无锡某甲置业有限公司诉无锡某乙置业有限公司、晋某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案

公司司法解散的条件包括“企业经营管理严重困难”与“股东利益受损”两个方面,经营管理的严重困难不能理解为资金缺乏、亏损严重等经营性困难,而应当理解为管理方面的严重内部障碍,主要是股东会机制失灵,无法就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决策。股东利益受损不是指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仓储合同纠纷2024-08-2-

无锡某货运有限公司诉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案

1.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原要约失效,在新要约未得到对方承诺前,合同未成立。合同的标的、数量、价格等作出变更,因该类事项属于合同的重要要素和重大事项,此类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新要约必须得到对方的承诺,否则新的合同不能成立。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业主撤销权纠纷2024-07-2-

朱某等诉某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撤销权纠纷案

认为物业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人民法院在审查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是否侵害业主权益时,应当审查物业管理委员会所作决定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劳动争议2024-07-2-

李某山诉苏州某服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陪产护理假是男职工在妻子生育期间享受的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妻子与子女的权利。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授权,地方性法规规定了男职工具体护理假期间的,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用人单位应当照发工资。

常熟市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2023-10-2-

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诉某航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海上货物运输收货人在货物交付时并未依照《海商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提出异议,货物保险人在对货损理赔后向承运人追偿,如果可能发生货损的原因和区间存在多个,保险人仅能证明货损可能发生在承运人责任期间,但不能排除货损发生于非承运人责任期间的,人民法

南京海事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2024-09-2-

某卫厨公司诉屠某某、余某某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自然人明知他人的商标权,为了重复侵权先后成立不同公司实施侵权行为,且为控股股东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成为其实施侵权行为的工具和载体。权利人主张自然人与公司构成共同侵权,自然人对公司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虚假宣传纠纷2023-10-2-

某台资自行车公司诉广州两某自行车公司虚假宣传纠纷案

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将自身产品与竞争对手的产品进行对比,应当施以更多的审慎注意义务,做到客观全面,避免一般消费者产生歧义和误解,采用以直接竞争对手产品和自身产品进行片面对比的方式进行宣传,故意借竞争对手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不当扩大自身产品的市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2024-14-2-

某村民委员会申请撤销王某某监护人资格案

1.监护人未尽抚养义务,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无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属于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符合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条件。 2.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应当考量已形成的抚养事实,尊重被监护人与被指定人的双向意愿,依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债权人撤销权纠纷2023-08-2-

某某基金公司诉南京某某有限公司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

债权人撤销权作为债权的保全制度,旨在合理维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债务人负债超过资产,仍对外提供大额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在债务人和其相对人不能说明担保的必要性和正当性,亦不能说明担保决策过程和交易过程合理性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海难救助合同纠纷2023-10-2-

某海洋工程公司诉某疏浚工程公司海难救助合同纠纷案

1.我国海商法规定的“无效果无报酬”救助合同之外,还规定可以依当事人的约定形成雇佣救助合同。因此,在无书面救助合同的情况下,须结合实际救助情况、救助过程中以及救助完成后双方有无就救助费用进行过磋商等事实,合理认定双方之间是否形成雇佣救助合同

南京海事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2023-11-2-

某环保协会诉王某某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未经许可将工业废酸违法排放到河流中,造成环境污染,应当承担修复受污染环境的责任。当行为人经济赔偿能力不足时,可以参照当时全国职工日工资标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的环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2023-11-2-

某环保联合会诉某生猪专业合作社等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对于污染者自行提交的《环境修复报告》,人民法院要审查以确定能否用于环境修复,组织双方当事人质证、并邀请专家出庭发表意见,充分发挥庭审功能,确保实现修复生态环境的诉讼目的。若该《环境修复报告》不能实现修复目的,应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征得双方当事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2023-11-2-

某环保联合会诉某管委会等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中未经批准占用并改变林地用途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应承担恢复生态环境的民事责任。 “恢复原状” 不仅指就地恢复原有的环境状况,更主要的是指恢复环境的生态容量,达到生态平衡,这更符合恢复原状的法理精神。如果能够就地恢复,即应就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2023-11-2-

某环境公益协会诉储某某、某物资再生利用公司等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环境侵权案件中有关污染物认定、损失评估、因果关系认定、环境生态修复方案等问题,需要从专业技术的角度作出评判。法院可根据审理需要邀请环境保护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依法委托专业机构鉴定评估,提出生态环境修复方案。土壤修复方案还可根据具体情形向社会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2023-11-2-

某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协会诉某眼镜公司等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1.固体废物污染责任案件中,人民法院应审查对危险废物的认定是否符合法定鉴别程序。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无法鉴别,但可能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对此类废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独立保函欺诈纠纷2023-10-2-

某电缆有限公司诉PLI、某行无锡分行独立保函欺诈纠纷案

独立保函制度的正常运转离不开“欺诈例外”原则的保驾护航。欺诈例外是独立保函独立性的例外情形,不受保函独立于基础交易原则的制约。人民法院在审查保函的受益人向义务人提交关于基础合同的债务人违反合同义务的声明等情形时,虽然不应全面审查基础交易关系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2024-09-2-

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深圳市某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江苏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提供游戏代练交易服务的主体与游戏经营者基于相同游戏用户、相同游戏产品开展经营活动,两者业务相互关联,存在事实上的竞争关系。游戏代练交易服务直接针对游戏经营者运营的游戏产品,影响用户对游戏经营者所运营游戏的真实体验,损害了游戏经营者的游戏运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追偿权纠纷2024-08-2-

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诉常某某追偿权纠纷案

1.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作为财产保全担保方式时,保险人与保全申请人、保全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保险和保证双重法律关系。在保险人依据其与保全被申请人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向保全被申请人履行保证责任之后,保险人享有对保全申请人的担保追偿权。如果保全申请人在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保险纠纷2023-16-2-

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诉顾某、张某某返还垫付款纠纷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法定的认定机动车驾驶人是否准驾不符或无证驾驶的国家机关,在交通事故中,交通大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并未认定行为人系准驾不符或无证驾驶,故保险公司认为行为人持C3E照驾驶涉案车辆属于无证驾驶缺乏事实依据。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纠纷2023-10-2-

某运输公司诉某清洁能源公司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纠纷案

合同解除后,应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审查合同当事人的请求权。就履行内容为交付多项设备的合同而言,在设备尚未全部交付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存在对已交付设备及尚未交付设备的处理争议。负有交付设备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请求合同相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审查尚未

南京海事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确认合同效力纠纷2024-07-2-

某镇政府诉盐城市某公司、陈某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1.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农用地保护的相关规定,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改变农用地性质必须办理变更以及相应的审批手续,否则相关协议应当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申请破产重整2024-08-2-

某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案

在尚未确定重整投资人的情况下,管理人或债务人可以在重整程序中预先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明确将以网络拍卖方式确定正式的重整投资人,以债务人名下资产评估价值上浮一定比例确定起拍价,同时以该价格测算各类债权的预计清偿比例,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海上、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2023-10-2-

某集团有限公司诉某保险公司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

1.货物在未到达收货人最终仓库或保单载明的仓储地前,因发生事故受损被处置拍卖的,货物被拍卖之日先于货物自目的港海轮上卸下(入库之前)60天的,应视为保险合同“仓至仓”责任条款终止条件成就,保险责任期间终止。 2.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的减

南京海事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侵害商业秘密纠纷2023-09-2-

某(天津)有限公司诉夏某某、苏州某金属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对于刑事侦查阶段委托鉴定形成的鉴定意见,所依据的客观证据、鉴定人员的证言等证据材料,在民事诉讼阶段无须重新委托鉴定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审核后采信刑事侦查阶段形成的鉴定意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申请破产清算2024-08-2-

某(苏州)织造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自行和解是民事和解制度在破产程序的具体体现,须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达成一致协议,不适用债权人会议的强制多数决规则。自行和解可适用于破产清算、和解、重整任意一个程序,不受是否宣告破产的限制。债务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申请破产重整2024-08-2-

某(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案

1.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企业法人出现破产原因但具有挽救价值的,应释明引导债务人提出重整申请,通过破产程序有效保全企业营运价值,实现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有序清偿和对困境企业的保护挽救。所涉债权人人数众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对辖区社会经济有重大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合同纠纷2025-07-2-

江苏宿迁某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葛某飞合同纠纷案

1.在确定网络主播账号类虚拟财产的归属时,双方有明确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归属。对于双方约定违约方视为自动放弃账号归属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明违约事实和违约方的基础上依法予以认定。 2.对于双方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在确定网络直播账号归属时,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2024-09-2-

江苏某传媒有限公司等诉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网络媒体上使用其新闻作品,使公众可以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涉案作品,侵害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在确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赔偿额时,应综合考虑其经营规模、影响力,涉案作品的传播范围,以及主观过错程度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3-10-2-

江苏某工程公司诉上海某风电公司、深圳某担保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相较于陆上风电,海上风电设施架设成本更高,建设施工难度更大,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方可进行海上风电、海岸与近海等工程建设施工。因施工单位没有海上风电工程施工资质,亦不具备相应能力,致使原定施工安排受阻、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虽然要

南京海事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3-16-2-

江苏某工程公司诉王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在建设工程承包领域,转包人明知对方无开票资质,而约定“替代开票”的,应当认定为无效。“替代开票”条款是否有效,要结合合同约定和履行方式综合认定,关键在于确定建筑材料的实际购买者和付款方。在包工包料且工程款结算包含材料款的情况下,与建筑材料销

靖江市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申请海事强制令2023-10-2-

江苏某某公司申请海事强制令案

船舶建造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约定先交付船舶再办理造船款结算,该约定实际排除了船舶留置权的适用,船舶建造方不得以造船款未付清为由留置船舶。建造方不按约交付船舶检验证书、不协助办理所有权登记导致船舶无法投入市场运用,给委托方造成损失,委托方向法

南京海事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劳动合同纠纷2024-07-2-

江苏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李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竞业限制协议不能限制非负有保密义务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用人单位不区分劳动者是否属于掌握本单位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保密事项的人员,无差别地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并约定高额违约金,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离职后进入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申请破产重整2024-08-2-

江苏某甲能源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案

1.债务人具有自救意愿、具备自救能力的,人民法院可指导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民事和解制度,引导各相关利益主体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终结破产程序。 2.人民法院在对和解协议进行审查时,程序上可采取债务人与管理人同时申请的“双申

江阴市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刑事·受贿罪

张某受贿案

1.对于有实际出资的投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应当立足权钱交易的本质进行审查。以投资入股为名,所获“分红”明显高于出资应得利润,或者所获“分红”与企业经营情况无关的,应当依法认定为受贿罪。   2.对于有实际出资的投资型受贿,应将不应获得或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因申请知识产权临时措施损害责任纠纷2023-09-2-

江苏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某地毯有限公司诉许某因申请知识产权临时措施损害责任纠纷案

专利权人的专利权最终被宣告无效,专利权人提出财产保全和停止侵犯专利权申请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属于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申请有错误”,被申请人据此请求申请人依法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2023-11-2-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检察院诉徐某华、某财险南通公司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大局的重要途径。本案判决生效后,鉴于黄海湿地野生动物被撞事件时有发生,人民法院及时向当地交通、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建议在沿海地区车流量较大、周边野生动物经常出没的道路设置野生动物

东台市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2023-14-2-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诉宿迁市某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关于“电竞酒店”是否属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认定问题,应当综合考虑配备设施、消费模式、招揽手段、收费模式等实际经营状况对场所性质进行认定。电竞酒店,是一种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出现的新型业态,是依托于提供电竞游戏服务的新型酒店,不仅为消费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2024-18-2-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诉章某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利益,不得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经营行为。经营者向不特定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消费服务,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社会交往、就学就业产生不利影响,不仅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依法提起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2024-11-2-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诉高某某等10人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非法捕捞过程中,协助者明知非法捕捞仍然提供协助,收购者明知渔获物系通过采用非法捕捞的方式捕获仍然予以收购,形成固定的“捕捞-销售-收购”链条的,应当认定协助行为、收购行为与生态资源损害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协助者及收购者应在各自责任承担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2024-11-2-

江苏省镇江市金山地区人民检察院诉马某华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非法占用农地行为对环境资源影响程度区别化处理:对于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殖设施的,应当拆除并复垦;对于占用设施农用地建设养殖设施的,如果能够与永久基本农田上的养殖设施区分使用,可不予拆除、复垦;对于占用其他农用地建设养殖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追收抽逃出资纠纷2024-08-2-

江阴市某电气有限公司诉王某等追收抽逃出资纠纷案

1.某电气公司减资程序的瑕疵问题。注册资本作为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基础,亦是公司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担保。注册资本的不当减少将直接影响公司对外偿债能力,危及债权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产品责任纠纷2025-07-2-

沈某敏诉泰州海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车辆辅助驾驶功能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更迭阶段,应结合车辆就相关功能所作的广告宣传、使用说明等,审慎确定一般消费者安全期待的边界。在没有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情况下,汽车用户手册、销售公司等已经就辅助驾驶系统的功能局限作出明确警示说明的,通常不宜将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委托理财合同纠纷2024-08-2-

沈某诉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委托理财合同案

1.私募基金保底协议是投资人不承担基金投资风险的条款,因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应当认定该保底条款无效。禁止私募基金保底是应当遵守、不得违反的交易秩序。 2. 私募基金保底协议无效后的损失赔偿应当按照合同无效后损失赔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执行·执行监督案件2025-17-5-

启东某置业有限公司与陆某等执行监督案

到期债权执行中,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第三人予以否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对其强制执行。第三人以债权因履行或其他法定事由已消灭等执行依据生效之后的实体事由提出排除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对第三人所提实体事由是否成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2025-07-2-

泰州某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朱某琳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1.经营者对经营场所内的人身、财产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应当按照行业的性质特点、安全规范要求等妥善管理经营、展示的货物商品,防范风险发生。经营者未按照行业安全规范要求履行管理义务,对损害结果发生具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行为人对损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刑事·挪用公款罪

张某挪用公款案

在挪用公款刑事案件办理中,甄别相关行为系商业合作中的合法出资行为,还是以商业合作为名挪用公款行为,应当结合国有企业是否有参与商业合作的需求、是否实际履行商业合作合同、是否实际承担商业风险及获取商业收益等情况进行实质判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英雄烈士保护民事公益诉讼2025-18-2-

淮安市人民检察院诉曾某英雄烈士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通过网络平台公开发表侮辱性言论、歪曲英雄烈士事迹的行为,侵害了烈士名誉,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于所涉行为,检察机关在英雄烈士近亲属不提起诉讼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法院应当综合考虑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不当言论被阅读数及转发量、社会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债权人撤销权纠纷2024-08-2-

深圳市某某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诉某某电器(深圳)有限公司、无锡某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

1.公司以其财产为股东清偿债务,财产受让方系以消灭原有债权的方式付出了财产对价,公司的清偿行为并不属于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法定情形,财产受让方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该行为影响公司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公司未经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2023-09-2-

湖南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诉某高新技术材料(大连)有限公司等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专利权利要求中有明确端点的数值范围是经过专利申请人进行概括选择之后所确定的范围。如专利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系对现有技术方案进行优化选择而形成的优选技术方案,且限定有明确端点数值范围的技术特征,其适用等同的范围应当受到严格限制。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服务合同纠纷2023-10-2-

盐城市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甲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服务合同纠纷案

信用证作为“国际商业交易的生命血液”,发挥着保障交易安全和资金融通的重要功能。根据UCP600规定,当报文、信件或单据按照信用证的要求传输或发送时,银行对报文传输、信件或单据的递送过程中发生的延误、中途遗失、残缺或其他错误产生的后果,概不负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2024-07-2-

程某诉江苏省某小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伤,要求学校承担侵权责任的,应当举证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正常体育活动受到人身损害,老师授课过程符合教学规范,且不存在明知学生受伤未及时采取救助措施等情形的,应当认定学校已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买卖合同纠纷2023-07-2-

程某诉赵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微信账号不仅绑定了自然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等信息,还以微信头像、朋友圈、微信运动等形式记载了自然人的个人特征、社会关系、行踪信息等,这些信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属于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买卖微

江阴市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承揽合同纠纷2024-08-2-

章某诉无锡某金属涂装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区分义务帮工关系和承揽合同关系时应当考量以下因素: 1. 主体不同。承揽合同关系一般发生于企业等商事主体之间,义务帮工关系则通常发生在邻里、亲戚、朋友等个人之间。 2.事项不同。承揽合同关系一般是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事项,义务帮工关系通常是专业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票据纠纷2024-08-2-

绍兴某贸易有限公司诉吴江市某诚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针对票据丧失情况,设立了公示催告及除权判决程序对失票人的权利加以救济。一般认为,公示催告程序包含公示催告公告以及除权判决作出两个阶段,在两阶段之间,另给予申请人1个月的提交除权判决申请的期间。由于公示催告程序启动的门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