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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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货物控制权」· 共 2 篇
民事·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2023-10-2-
某配件公司诉某物流有限公司等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在无单放货纠纷中认定承运人责任时,应依照合同相对性原则,查清无船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在具体放货流程中所从事的具体行为,分别认定其是否符合无单放货构成要件。实际承运人在放货流程中无过错的,不应与契约承运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2024-10-2-
海宁某公司诉宁波某公司、深圳某公司、英国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承运人援引无单放货司法解释第七条主张免责抗辩时,应承担更加严格的举证责任。除证明卸货港所在地国家法律有必须将承运到港的货物交付给当地海关或者港口当局的相关规定之外,还需证明其在向当地海关或者港口当局交付货物后丧失对货物的控制权,或者货物系在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