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登记
按关键词浏览
标签「房屋所有权登记」· 共 5 篇
行政·行政登记2023-12-3-
吴川市某甲公司诉吴川市自然资源局房屋所有权登记案
通常情况下,普通债权人与行政机关就债务人的财产作出的不利行政行为不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但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依法应予以保护或者应予考虑的除外”。所谓“应当予以保护或者考虑”的债权,需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其一,该债权应当是受法律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行政·行政登记2024-12-3-
徐某甲诉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登记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发现民事争议为解决行政争议的基础,当事人没有请求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一并解决民
宁阳县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行政·行政登记2023-12-3-
李某某诉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第三人李某顺行政登记案
行政诉讼设置的起诉期限制度,在于督促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行政行为的公定力和权利义务的稳定性。起诉期限不同于诉讼时效,没有中止、中断,但可以扣除、延长。《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因不可抗力和其他不属于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查看全文
行政·行政登记2024-12-3-
某置业公司诉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屋所有权登记案
行政登记机关在不动产登记确有错误的情形下,有权主动纠错或撤销登记。行政机关主动撤销不动产登记应符合一定条件,即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面积、位置等自然状况或者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等权利状况确与客观事实不符,同时应当充分听取不动产权利人的意见。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行政·行政登记2024-12-3-
韦某卫等人诉柳州市国土资源局房屋所有权登记案
审理房屋行政登记案件中,对于一房二卖、客观上存在的“一房两证”问题,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护具有合法权利基础的实际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判决撤销缺乏合法权利基础的买房人的房屋登记行为,而不能简单以保护善意第三人合法利益为由判决确认该行为违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