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破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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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执破融合」· 共 2 篇
民事·申请破产重整2024-08-2-
某(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案
1.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企业法人出现破产原因但具有挽救价值的,应释明引导债务人提出重整申请,通过破产程序有效保全企业营运价值,实现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有序清偿和对困境企业的保护挽救。所涉债权人人数众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对辖区社会经济有重大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执行实施·首次执行案件2024-17-5-
合肥大某置业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执行实施案
对于多个被执行人关联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涉及大量债权人的,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适用执行转破产程序,实施执破融合,将多个被执行人关联企业案件全部移交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并裁定宣告企业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