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保函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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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独立保函欺诈」· 共 5 篇
民事·独立保函欺诈纠纷2023-10-2-
山东某公司诉印度某公司独立保函欺诈纠纷案
“见索即付”维护的是独立保函“先赔付、后争议”的商业功能。出具独立保函的银行只负责审查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是否符合保函条款的规定并有权自行决定是否付款,担保函的付款义务不受基础交易项下抗辩权的影响。因此,人民法院对基础交易的审查,应当坚持有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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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独立保函欺诈纠纷2024-08-2-
山西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诉某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原审第三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行独立保函欺诈纠纷案
1.独立保函兼具担保和支付功能,用于保障基础交易中产生的债权快捷实现,具有独立性和单据性,不受基础交易法律关系和开立申请法律关系的有效性及修改、转让、履行等情况的影响。基础交易合同的效力不属于独立保函欺诈的审查范围,且独立保函欺诈纠纷案件的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独立保函欺诈纠纷2023-10-2-
某工程局公司诉某工程有限公司独立保函欺诈纠纷案
1.索赔通知声明与保函条款间的严格相符原则并不意味着逐字相符,即便二者在文字表述上并不完全一致,但只要二者内容不矛盾、不致产生歧义,即可认为构成表面相符。 2.在预付款保函没有明确记载减额条款时,受益人全额索兑预付款保函的行为不宜认定为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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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独立保函欺诈纠纷2023-10-2-
某电缆有限公司诉PLI、某行无锡分行独立保函欺诈纠纷案
独立保函制度的正常运转离不开“欺诈例外”原则的保驾护航。欺诈例外是独立保函独立性的例外情形,不受保函独立于基础交易原则的制约。人民法院在审查保函的受益人向义务人提交关于基础合同的债务人违反合同义务的声明等情形时,虽然不应全面审查基础交易关系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申请中止支付保函项下款项2024-10-2-
中国某勘测公司申请越南某能源公司、中某行四川分行中止支付保函项下款项案
判断是否存在保函欺诈涉及基础交易审查时,应当贯彻“必要及有限审查”原则,体现审慎干预独立保函独立性的价值取向。申请人以构成保函欺诈为由申请中止支付保函项下款项的,应当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保函欺诈的,人民法院对其止付申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