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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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工伤保险资格认定」· 共 6 篇
行政·行政确认
李某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
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伤害后,用人单位为逃避工伤保险义务而恶意注销企业登记的,不改变用人单位在存续期间与受伤害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人社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劳动者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行政·行政确认2024-12-3-
康某忠诉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纠纷案
快递员送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在认定工伤时,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进行认定,而不应适用该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行政·行政确认2025-12-3-
李某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
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伤害后,用人单位为逃避工伤保险义务而恶意注销企业登记的,不改变用人单位在存续期间与受伤害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人社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劳动者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行政·行政确认2024-12-3-
杨某甲诉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案
当前建筑工程领域层层转包、分包现象较为普遍,工伤职工多借助起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诉讼策略,来确定劳务分包公司,从而确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工单位,但也由于在民事案件中法院需多次追加被告而延长了诉讼周期,以致于耽误了工伤认定申请时间。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行政·行政确认2024-12-3-
西乌珠穆沁旗某车床加工部诉西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此处的“工作原因”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判断。对于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为本单位利益从事非本人固定岗位(或所分配工种)的其他相关工作(例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行政·行政确认2024-18-3-
谢某诉湖北省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劳动者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交通事故伤害“不能认定非本人主要责任”为由,不予认定工伤的,应当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在交通管理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举证责任不应由劳动者承担。 2.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