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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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个人劳务关系」· 共 3 篇
民事·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2023-10-2-
李某兰等诉徐某升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
1.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海上事故报告,在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形下,可以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当事人的责任,仍然应当由法院审查事实后综合判定。 2.个人劳务关系/雇佣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因海上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应
大连海事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2024-10-2-
翟某某诉宋某某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
在个人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一方对提供劳务一方在受雇期间遭受的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接受劳务一方为提供劳务一方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以将自身风险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但上述购买保险的行为不能成为接受劳务一方依据法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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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追偿权纠纷2024-16-2-
薛某某诉贺兰县某镇人民政府、银川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案
1.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2.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