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诋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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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某股份有限公司诉浙江巴某厨具有限公司、浙江中某厨具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
行为人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商业诋毁行为。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既包括无中生有编造的信息,也包括对真实情况恶意歪曲的信息,还包括将未定论状态作为已定论事
某升公司诉某生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
商业竞争关系中,商业主体通过发函警告等方式实施私力维权行为,应限于披露客观事实、提示法律风险、声明维权意愿等合理范围。没有根据、无中生有的或者虽有但已然被歪曲的信息,属于虚假信息;虽然真实但未得以完整陈述或经断章取义、宣传渲染、误导性解读等
某某公司甲诉某某公司乙、某某(惠州)公司丙商业诋毁纠纷案
认定是否构成商业诋毁,其根本要件是相关经营者之行为是否以误导方式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商品声誉造成了损害。
某(上海)有限公司、贵州某有限公司诉某(深圳)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商业道德的要求,经营者有权对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陈述有关事实,但在对他人的产品、服务或者其他经营活动进行评论时必须出于正当目的,以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边界,否则评论超出正当商业评价的范畴,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应当
浙江某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某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苏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诋毁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数据处理者使用公开的公共数据应当履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规定的信息准确性保障义务,保障信息质量,注重信息时效。数据处理者不当使用公共数据造成信息误差,给数据原始主体带来损害,数据原始主体请求数据处理者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浙江苏某股份有限公司诉浙江巴某厨具有限公司、浙江中某厨具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
行为人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商业诋毁行为。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既包括无中生有编造的信息,也包括对真实情况恶意歪曲的信息,还包括将未定论状态作为已定论事
深圳市某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北京某等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
安全类软件商业言论有其正当边界,当事人有权依法维护自己在网络经营中的合法权益,但不能对他人的经营行为轻易地作出具有强烈感情色彩、负面评价效果和误导性后果的主观评判,否则可能构成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本案属于首例在不正当竞争中涉及用户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