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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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利益衡量」· 共 5 篇
民事·人格权纠纷2025-07-2-

殷某桢诉北京某智能科技公司等人格权纠纷案

对于人工智能技术处理后的声音,一般社会公众或者一定范围内的公众根据音色、语调和发音风格,能够识别出特定自然人的,则该声音属于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未经自然人许可使用经人工智能技术处理的声音,构成对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侵权。

北京互联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排除妨害纠纷2023-16-2-

钟某某诉史某、徐某某排除妨害纠纷案

1.查明是否存在相邻妨害。本案噪声污染,虽然没有相适用的国家标准,但没有标准不等于不构成相邻侵害。判断时应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利益衡量。(1)为维持相邻共同体关系的存续,受到侵害的当事人负有一定程度的容忍义务;(2)相邻一方因另一方的行为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行政·政府信息公开2023-12-3-

李某某诉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机关不予公开。人民法院审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公开政府信息涉及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行政·政府信息公开2023-12-3-

齐某喜诉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案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根政府信息公开与利益衡量据相关规定作出答复。在公开相关信息可能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时,行政机关应根据比例原则,作出适当处理,以取得与同样受法律保护的其他权利之间的平衡。

最高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排除妨害纠纷2023-11-2-

云和县某叶腊石矿诉某电力公司排除妨害纠纷案

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须向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矿床压覆人未经审批评估、与矿业权人签订补偿协

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