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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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共 4 篇
民事·委托合同纠纷2023-10-2-
李某平诉王某恩、刘某云、邱某华委托合同纠纷案
未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也未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无权提起上诉,亦无权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出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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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物权确认纠纷2023-16-2-
某投资公司诉徐州某公司及某实业公司物权确认纠纷案
1.在当时证券法没有规定开户实名制,证券交易中借名开户并形成一个资金账户下挂多个证券账户即“拖拉机”账户的情形下,不能对账户内的资金根据账户名义或适用“占有即所有”的原则简单认定。“拖拉机”账户内的资金所有权要以行为人对账户的实际控制力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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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第三人撤销之诉2024-16-2-
梁某某、原某某等与郝某某、张某甲等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案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应是《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第三人。非无其他救济途径且原诉系虚假诉讼情形的,不得随意将普通债权人纳入第三人范畴。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第三人撤销之诉2023-16-2-
胡某华诉陈某平、程某宝、张某娟、浙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分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案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是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规定,普通债权人原则上不具备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主体资格要件,租赁权亦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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