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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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诉讼标的」· 共 4 篇
民事·仲裁程序案件2024-10-2-
某亚太控股有限公司等诉新疆某某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仲裁程序案
1.侵权责任纠纷具有可仲裁性。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对基于该合同提起的侵权之诉原则上具有约束力。 2.侵权之诉的当事人超出合同当事人范畴的,如该侵权之诉属于普通共同诉讼,诉讼标的具有可分性,仲裁条款仅约束合同当事人;如该侵权之诉属于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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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买卖合同纠纷2023-10-2-
某进出口公司诉山西某食品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
“一事不再理”原则,是指同一当事人,就同一法律关系提出同一的诉讼请求的案件,如果已在法院受理中或者已被法院裁判,就不得再起诉,法院也不应再受理,避免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从一事不再理原则的诉讼法理以及司法实践出发,是否满足一事不再理应当从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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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侵害商业秘密纠纷2024-13-2-
陆某琪、邯郸市新某医用氧设备有限公司诉邯郸市瑞某供氧设备有限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识别后诉与前诉是否构成重复起诉,首先应当先行判断后诉主张的事项是否已在前诉中主张;其次,还必须满足“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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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执行复议案件2024-17-5-
某银行与某百货商场公司重复异议执行复议案
实践中,为抑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滥用异议权拖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对不得重复异议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该规定亦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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