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期间
按关键词浏览
标签「责任期间」· 共 4 篇
民事·海上、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2023-10-2-
某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诉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海上、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案
PICC“仓至仓条款”中关于保险责任期间终止时“货物到达仓库”的含义,应理解为货物卸离运输车至仓库地面落定的完成时状态,卸货过程应包含在保险人保险责任期间内。
上海海事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2023-10-2-
某海产公司诉某海运集团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某海产公司要求承运人赔偿货物损害的损失,不仅应当举证证明承运人交付的货物发生了损害事实,还须证明该损害发生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内。如果举证不能,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运输合同纠纷2023-10-2-
青岛某公司诉某航运公司、上海某公司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
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变更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主张货物运输责任期间变更的,应提供证据证明其与托运人已就变更达成合意、
最高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2023-10-2-
中国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雅典娜某航运有限公司、上海某船务有限公司、上海某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承运人对其责任期间发生的货损负赔偿责任。收货人在货物交付之后向承运人主张货损赔偿,如果存在多个可能发生货损的原因和区间,收货人仅举证证明货损可能发生在承运人责任期间,而不能排除货损发生在非承运人责任期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