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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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差额补足」· 共 4 篇
民事·借款合同纠纷2023-10-2-

某资产管理公司诉某水产公司、某海洋产业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金融借款合同法律关系中,借款人以其海域使用权设定抵押,借款人的股东以其所持借款人的股权设定质押,担保人向银行出具的关于借款人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时,其对已设定的抵押和质押,将以不低于未获清偿借款本息的价格收购的承诺,实系提高抵押物和质押物变现

青岛海事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合同纠纷2023-08-2-

某银行股份公司诉某资本投资公司其他合同纠纷案

1.私募资管案件中,差额补足等增信措施的法律性质是案件审理中的焦点和难点,学理上存在保证担保、债的加入以及独立合同等不同学说,实践中也存在不同的认识。法律定性不同,将导致法律效果的不同。如果差额补足协议被定性为担保合同和债务加入,则可能因未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合同纠纷2024-08-2-

某银行诉山东某石化有限公司、某信托公司合同纠纷案

在涉及结构化信托合同纠纷的案件中,要充分考虑结构化信托的特点,即结构化信托通过将信托受益权进行分层设计,使具有不同风险承担能力和意愿的投资者,通过投资不同层级的受益权来获取不同的收益,并承担不同的风险。劣后级受益人以受托人变现信托计划持有的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保证合同纠纷2023-07-2-

陈某诉北京某甲公司、马某保证合同纠纷案

差额补足承诺并无明确的法律性质,通常作为资管计划、私募基金、交易所挂牌产品、委托理财等商事交易的增信措施,为金融产品提供信用保障。认定此类差额补足承诺的性质需要结合合同全文,以还原当事人的本意为基础,坚持约定优先原则,如通过条款文义可以判断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