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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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注意义务」· 共 15 篇
民事·侵权责任纠纷2023-10-2-

富某公司诉德国某会计所侵权责任纠纷案

1.涉外审计侵权赔偿责任纠纷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因侵权行为地系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事实所在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所在地,可适用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 2.会计师事务所不实审计报告侵权赔偿责任认定的关键点在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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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2024-09-2-

庄某某、佐佐木某某诉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通常提供P2P技术的网络服务商不会直接实施通过网络传播作品的行为,而是在客观上为网络用户传播侵权作品提供技术支持,起到了帮助侵权的作用。如果该网络服务商对此在主观上存在过错,将因间接侵权行为而承担共同侵权责任。网络服务商对于其网站上发生过侵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运输合同纠纷2023-10-2-

张某某诉中国某航空公司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

1.为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当航班可能发生延误时,航空公司应承担全面、及时地告知和补救义务,全面、及时、充分地将延误的重要事由、正常起飞的时间告诉旅客;在航班延误时间较长的情况下,航班延误后承运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2023-16-2-

某服饰店诉张某、某机关事务管理局、某机关服务中心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1.漏水水管位于住户自用水表的水阀之外,对于住户来说“不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也不可以排他使用”,故该部分水管应当认定为属于全楼共用水管,属于楼栋业主的共有部分,故不应当由住户独自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2.物业公司虽未与住户签订《物业服务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植物新品种权权属、侵权纠纷2024-13-2-

江苏某种业科技股份公司诉淮安某种业研繁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被诉侵权人销售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新品种材料时,对购买主体性质及其购买后的用途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导致该材料被用作繁殖材料,实质上放任侵权行为发生的,构成对植物新品种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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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2023-13-2-

深圳某装备公司诉深圳某科创公司、广东某新能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是否守法规范经营和谨慎理性交易可以作为合法来源抗辩主观要件审查的重要考量因素。主张合法来源抗辩的使用者曾向权利人购买使用涉案技术制造的产品并且依约负有相关技术保密义务,后又于专利授权后以明显低于权利人专利产品售价的价格向他人购买相同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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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2023-16-2-

王某某诉段某某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

在侵权责任法中,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的侵权行为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该侵权责任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判断行为人应否承担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损害赔偿责任时,应以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为准,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行为人基于其已掌握的事实和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委托合同纠纷2023-16-2-

胡某、魏某、聂某、刘某与某银行支行委托合同纠纷案

行为人利用自己的身份及单位公章实施犯罪行为,造成当事人损失,且其所在单位有明显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害人有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也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劳务合同纠纷2023-14-2-

邹某某诉林某某、赵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在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中,对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劳务者,尤其是对领取少量生活费的学徒工,更应对其整个提供劳务的行为及过程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并提供相当的安全保障措施,以确保学徒工正确、安全地提供劳务,未尽到这种对于未成年人的安全监管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借款合同纠纷2023-16-2-

重庆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诉王某某、安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表象材料具有重大瑕疵而相对人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不宜认定善意无过失;相对人为从事经常性商事活动的个人,对于其注意义务的标准,一般应当高于普通的民事主体。构成代表行为,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必须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2023-09-2-

韩某诉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信息存储空间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过错强调“注意义务”,而非事先审查义务。审查信息存储空间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应结合信息存储空间的客观现状、作者及作品的知名度、作者与信息存储空间网络服务商的纠纷情况等情节,审查信息存储空间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行政·行政处罚2023-12-3-

翁某康诉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普陀山大队行政处罚案

礼让行人是文明安全驾驶的基本要求。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行经人行横道,其有证据足以证明已经审慎地尽到合理必要的礼让行人注意义务,应认定没有主观过错,不予行政处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2023-08-2-

上海某建筑装潢材料有限公司诉陆某、汤某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

公司减资程序中,对于在减资变更登记前已经产生且未受清偿的债权,不论该债权数额是否确定、债权履行期间是否届满,均应纳入公司履行法定通知义务的债权人范围。如负有注意义务的股东在减资过程中对未能通知债权人存在过错的,该股东应就公司减资后不能偿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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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2023-08-2-

吴某诉某信托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通道类信托业务中,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加以确定。信托公司在通道类信托业务中虽仅负责事务性管理,但仍应秉持审慎原则开展经营,并履行必要的注意义务。信托公司存在明知委托人借用其金融机构背景进行资金募集未采取必

上海金融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2024-07-2-

周某诉某公司、陈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劳务人员根据劳务接受方安排在第三方处作业时受伤赔偿责任的认定,应综合考虑劳务接受方、作业场地提供方及劳务人员的过错及与损害的因果关系的大小来确定各自的赔偿责任比例。其中,接受劳务行为的一方,负有提供合适的作业工具及监督、管理以及制止存在安全

靖江市人民法院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