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案件
按关键词浏览
标签「仲裁程序案件」· 共 6 篇
民事·仲裁程序案件
某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申请重新仲裁案
自然人在案件受理前死亡的,其主体资格已丧失,仲裁庭将其列为当事人的,仲裁程序违法。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经审查认为可以通过重新仲裁予以弥补的,可以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仲裁程序案件2024-10-2-
广东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杨某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纠纷案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提出异议,是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启动仲裁协议效力审查的前提。在各方当事人均未对仲裁协议效力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径行就仲裁协议效力作出决定,并不影响当事人就仲裁协议效力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审查作出裁定。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仲裁程序案件2025-10-2-
某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申请重新仲裁案
自然人在案件受理前死亡的,其主体资格已丧失,仲裁庭将其列为当事人的,仲裁程序违法。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经审查认为可以通过重新仲裁予以弥补的,可以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仲裁程序案件2025-10-2-
郭某某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纠纷案
1.参与仲裁活动的主体应当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被申请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参加仲裁。在未有效通知监护人参加仲裁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应当自监护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仲裁裁决之日起计算六个月。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仲裁程序案件2024-10-2-
陕西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张某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
因对仲裁规则不清楚,当事人约定了实际并不存在的县区仲裁委员会。若当事人对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县区所在的地市有唯一确定的仲裁机构的,可以认定当事人已选定仲裁机构,该仲裁协议有效。
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仲裁程序案件2024-10-2-
周某阳与何某芷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
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为“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对于“当地仲裁委员会”是否为约定明确的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及合同签订地均明确指向为同一地点,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当事人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