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

按关键词浏览

标签「个人信息保护」· 共 6 篇
民事·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2025-07-2-

左某诉爱某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雅某股份有限公司(ACCORSA)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APP提供个人数据保护章程不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条和第十七条规定的公开、透明原则和告知规则的,用户点击勾选该个人数据保护章程不产生“个人同意”的法律效力。未取得个人同意,且超出“履行合同所必需”范围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行为,构成对个人信息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买卖合同纠纷2023-08-2-

成都某实业公司诉天津某科技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1.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个人信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同时,窃取、滥用个人信息的现象随之出现,公民私人生活安宁频繁被垃圾短信和营销电话侵扰,社会公共秩序也受到一定影响。个人信息的保护,既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2025-18-2-

指导性案例265号:罗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1.判断处理个人信息是否属于“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可以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对必要个人信息范围的规定,并考量合同的类型、内容等作出认定。如果不处理有关信息将使合同约定的基本功能服务或者用户自主选择的附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又名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2025-18-2-

指导性案例266号:黄某欢诉某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先享后付”功能以开通信用服务为必要条件,相关信用服务商收集反映用户个人信用或者风险状况的个人信息,属于“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为提供“先享后付”服务,信用服务商以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收集用户有关信用信息,且对收

杭州互联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

指导性案例265号:罗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1.判断处理个人信息是否属于“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可以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对必要个人信息范围的规定,并考量合同的类型、内容等作出认定。如果不处理有关信息将使合同约定的基本功能服务或者用户自主选择的附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又名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

指导性案例266号:黄某欢诉某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先享后付”功能以开通信用服务为必要条件,相关信用服务商收集反映用户个人信用或者风险状况的个人信息,属于“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为提供“先享后付”服务,信用服务商以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收集用户有关信用信息,且对收

杭州互联网法院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