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
按关键词浏览
标签「保证」· 共 6 篇
民事·独立保函付款纠纷2024-08-2-
安徽某股份公司诉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合同纠纷案
1.独立保函与保证的区别认定问题。保证合同为从合同,具有从属性,独立保函的独立性是其与保证的最根本区别。独立保函虽为保障基础交易的履行而开立,但一经开立,即与基础交易以及申请合同关系相分离,开立人的付款义务独立于基础交易关系及保函申请法律关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保证合同纠纷2023-08-2-
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诉许昌某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等保证合同纠纷案
破产法规范的是破产债务人与债权人的破产法律关系,相对而言,债权人和保证人的保证合同属于外部关系,除非破产法有特别规定,担保人对破产债务人的担保责任应当适用担保法律规定,不受破产法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债权人
最高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借款合同纠纷2023-16-2-
王某诉某物权融资公司、刁某、张某、某物业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以原债务人是否继续承担债务为标准,债务承担可以分为免责式债务承担和并存式债务承担。债务承担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承担时,未明确约定原债务人是否脱离债权债务关系的,构成并存式债务承担。债务加入与保证的本质区别在于,债务承担人并非从债务人,而是共同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保证合同纠纷2023-07-2-
贾某诉某担保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
债务加入并不能使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而是增加了一个新债务人,具有担保债权实现的功能。在缺乏明确债务人的前提下,判断第三人承诺的性质构成保证、债务加入还是新的合同义务,应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前提下,结合保证合同的定义,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保证合同纠纷2023-07-2-
陈某诉北京某甲公司、马某保证合同纠纷案
差额补足承诺并无明确的法律性质,通常作为资管计划、私募基金、交易所挂牌产品、委托理财等商事交易的增信措施,为金融产品提供信用保障。认定此类差额补足承诺的性质需要结合合同全文,以还原当事人的本意为基础,坚持约定优先原则,如通过条款文义可以判断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合同纠纷2023-10-2-
叶某某诉陈甲合同纠纷案
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认定应以探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为基础,综合合同背景、目的、条款、履行情况等加以判断。存在通谋虚伪表示的,应根据隐藏行为所对应的法律规则判断该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及效力。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