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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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移送管辖」· 共 3 篇
民事·不当得利纠纷2023-01-2-
杨某诉云南某城投公司等不当得利纠纷案
设立移送管辖制度的目的在于避免因案件管辖不明或管辖错误造成审理拖延,从而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民事案件依法及时得到审理。故受案人民法院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应当在开庭前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案件开庭审理之后,除非发现受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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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借款合同纠纷2023-01-2-
陈某诉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或者重审。再审或者重审期间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审理法院认为没有管辖权的,也不得依职权再自行移送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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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合同纠纷2023-01-2-
丰某公司诉梁某合同纠纷案
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或者重审。再审或者重审期间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审理法院认为没有管辖权的,也不得依职权再自行移送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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