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原则

按关键词浏览

标签「听证原则」· 共 3 篇
行政·专利相关行政案件2024-13-3-

某技术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某株式会社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无效宣告请求人仅主张本专利不具备新颖性故亦不具备创造性,且未提出本专利不具备创造性的其他具体理由,专利行政部门未告知专利权人本专利不具备创造性的其他具体理由,亦未给予其针对该具体理由陈述意见的机会,迳行认定本专利具备新颖性但不具备创造性,专

最高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行政·专利相关行政案件2023-13-3-

某研究院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一般而言,复审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对比文件、法律理由等相对于驳回决定发生变化的,均属引入新的理由或者证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则上应在作出复审决定前发出“复审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给予其陈述意见和修改的机会,而不能直接变更理由作出维持原驳回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行政·专利相关行政案件2023-13-3-

江苏某生物医药研究所有限公司、常州某高新技术研究院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公知常识性证据通常是指技术词典、技术手册、教科书等记载本领域基本技术知识的文献;技术词典、技术手册、教科书之外的文献是否属于公知常识性证据,需要结合该文献的载体形式、内容及其特点、受众、传播范围等因素具体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