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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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正当使用」· 共 6 篇
民事·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2023-09-2-
山东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诉某少年先锋队工作委员会、胶州某运动俱乐部、某青少年宫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经营者用于表示其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的相关文字包含地名或具有固定含义,在无证据证明该经营者存在攀附意图的情况下,应认定其使用行为属正当使用,对该文字注册商标权人提出的侵权主张不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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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2023-09-2-
广东某集团公司诉新兴县某凉果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商标侵权案件中,被诉侵权人对本商品通用名称的使用未超出介绍、描述商品类别的必要限度,亦未导致权利人商标合法利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认定被诉侵权人的使用行为构成“正当使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2024-09-2-
某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诉某管道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经营者为说明品牌代理销售商的变化,在善意、合理的限度内使用原品牌代理销售商注册商标用于说明品牌变化情况,属于商标正当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2023-09-2-
某苹果协会诉鲤城区远某水果商行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相似的商标,足以使相关公众误认为被诉侵权商品的原产地为该地理标志指向的地区且具有该产区特有的品质,或者误认为其与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具有关联,引起相关公众对产地和品质的混淆误认,构成侵犯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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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2025-09-2-
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温江某火锅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已注册的服务商标中含有服务所需商品的通用名称,经营者在同一种或者类似服务中将与该通用名称相同或相似的文字使用在店招上,用以描述其提供服务的品质、特色等,属于正当使用,不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不构成侵害商标权。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民事·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2023-09-2-
北京某某包子铺诉山东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公民享有其合法的姓名权,当然可以合理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公民在将其姓名作为商标或企业字号进行商业使用时,不得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侵害他人的在先权利。明知他人注册商标或字号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仍注册与他人字号相同的企业字号,在同类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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