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与某置业公司、某物业公司、某自来水公司合同纠纷调解案

“四步走”化解供水纠纷

民事合同纠纷化解单位(调解组织): 凌海市人民法院2025

案 例

关键词民事合同纠纷顶楼住户用水“四步走”调解

基本案情

于某为某高层住宅顶楼的业主,自2022年起,每到用水高峰期,面临用水难题,严重影响于某的正常生活。于某多次向某置业公司、某物业公司、某自来水公司反映,三方互相推诿。于某遂将三方诉至法院,要求恢复正常供水。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居民用水保障是重要民生问题,为高效化解纠纷,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委托驻院特邀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工作。调解员经研判分析,认为争议焦点在于置业公司、物业公司、自来水公司三方主体责任不清,致使顶楼业主用水难题迟迟未能得到解决。调解员围绕该焦点按照“四步走”开展以下调处工作:

第一步,还原事实全貌。调解员第一时间与顶楼业主深入交流,倾听用水高峰期水流细弱给其日常生活带来的困扰,记录用水问题起始时间、发生频次及具体影响。实地走访所在小区,全面查看供水设施布局,拍摄水压测试视频,以直观证据精准锚定水压不足为核心原因。

第二步,厘清权责边界。调解员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以三方义务范围圈定为抓手,查清某置业公司初期设计与施工质量的责任,明确某物业公司对小区供水系统的维护、管理义务,划定自来水公司对小区供水设施的管理义务,从而厘清三方在供水系统中的责任边界。

第三步,协同责任共担。调解员分别与三方展开沟通。与某物业公司强调其作为“小区管家”的服务本质,从公司商誉及小区和谐角度,指出消极推诿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唤醒某置业公司“售后责任”的服务意识,指出排查管道设计隐患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与某自来水公司阐明保障供水质量的法定职责,明确其对市政供水源头压力的管理责任。借助法理与情理的双轨沟通,促使三方认识到供水问题关乎民生底线,打破职责壁垒。最终,三方分工负责,完成蓄水池清洗、水泵维修、供水管道承压能力和供水源头压力检测,以及供水系统优化等工作,于某住宅水压恢复正常。

第四步,跟进定期回访。纠纷化解后,调解员采用实地走访与电话协调相结合的方式,详细记录于某以及周边居民的用水反馈,与社区网格员、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建立联动机制,并借助专业数据平台实时监测异常用水情况,通过三个月的“定期回访+动态监测”,巩固调解成果。

裁判要旨

居民用水问题是关乎百姓日常生活、身体健康、生活质量的民生问题,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案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采用“四步走”,以顶楼住户用水困境事实为基础,以法律法规精准运用为前提,以各方主体权责一致为调解导向,以实质解纷为目标,将生活用水难题转化为法律框架下的责任纠纷,明确开发商、物业、供水方责任划分标准,通过三方相互协作、分工负责,彻底破除顶楼住户的用水困局。本案化解中提出的“小区内部供水设施维护责任划分标准”,为其他类似纠纷提供有益参考。同时,促推物业公司建立“供水设施定期巡检机制”,实现“治标”与“治本”的统一,不仅解决于某急难愁盼问题,也促推“抓前端、治未病”,解决小区居民用水问题,提高小区善治水平。

处理结果

各方达成和解,某置业公司、某物业公司、某自来水公司按职责分别完成蓄水池清洗、水泵维修、供水管道承压能力和供水源头压力检测,以及供水系统优化等工作,于某住宅水压恢复正常,用水难题得以实质解决。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42条

《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第35条

《城市供水条例》(2020年修订)第21条、第27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483-533)。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