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李某婚约财产纠纷调解案

人民调解化解返还彩礼纠纷

民事婚约财产纠纷化解单位(调解组织): 正宁县人民法院正宁县2025

案 例

关键词民事婚约财产纠纷彩礼返还人民调解

基本案情

张某(男)与李某(女)经人介绍相识后,按照当地习俗订婚,张某向李某家支付了彩礼8.8万元,赠送给李某金项链、金手镯、金耳环等首饰,并承担订婚宴等相关费用,共计花费12万元。后期在筹备婚礼过程中,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感情破裂,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及家人返还彩礼及相关财物共计12万元。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为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给双方带来更大的伤害,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委托当地擅长调解婚姻家事纠纷的人民调解员进行先行调解。调解员分别与张某和李某进行深入沟通,进一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张某表示,自己家庭经济条件并不宽裕,支付彩礼等费用几乎耗尽了家中积蓄,现在婚姻无法达成,希望李某能够返还彩礼,让自己家庭不至于遭受太大损失。李某则称,虽然是自己提出解除婚约,但张某要求全额返还彩礼及相关费用不合理,自己在订婚过程中也有一定的付出,且部分彩礼已经用于购买嫁妆和筹备婚礼相关事宜,只愿意返还剩余彩礼。调解员了解双方有关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较为激动,互相指责对方过错,调解现场一度失控。调解员及时安抚双方情绪,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引导他们理性看待问题。调解员结合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从情理法的角度对双方进行劝导,指出双方曾经有过一段感情,尽管婚约无法达成,但不要再因彩礼问题结怨,建议李某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返还彩礼,同时张某也应考虑到李某在订婚期间的付出,作出一定的让步。最终,经过调解员多次耐心劝导和协调,双方就彩礼返还数额达成一致意见。

裁判要旨

本案系典型的婚约财产纠纷。对此类纠纷的调解,首先,要确定婚约财产的范围,彩礼(包括现金、首饰等)通常是关注重点,要区分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和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赠与;其次,要判断婚约解除的原因,如果是支付彩礼的一方导致婚约的解除,彩礼返还的数额可能会适当减少;如果是收受彩礼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对方可能会要求其返还较多的彩礼甚至全部彩礼;第三,要考虑双方是否已经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如果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彩礼可能部分返还或者不返还;共同生活时间短,返还的可能性及比例会相应增加;最后,还要考虑彩礼的使用情况,如彩礼已经用于双方共同开支,这部分金额在计算返还数额时也要予以合理扣除。本案中,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其擅长调解婚姻家庭纠纷的优势,通过深入沟通,准确把握双方彩礼的范围、过错程度、共同生活时间以及彩礼使用等方面情况,组织“面对面”沟通,引导双方结合彩礼使用实际情况相互协商,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最终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处理结果

张某与李某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返还张某彩礼6万元及部分金银首饰。李某当场履行。

解纷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4〕1 号 )第3条、第6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012-511)。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