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与岳某民间借贷纠纷调解案

人民调解化解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纠纷

民事借款合同纠纷化解单位(调解组织):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2025

案 例

关键词民事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互负债务债务抵销人民调解“一查二梳三化解”

基本案情

杨某与岳某系朋友关系。2016年7-9月,岳某因资金困难多次向杨某借款,杨某念及朋友关系分次累计借给岳某5万多元,岳某承诺当年年底一次性还清,未书写借据。借款到期后,岳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偿还,直至2022年1月12日,在杨某要求下,岳某才出具欠条,并承诺次月偿还所有借款,但岳某到期后仍未偿还。该笔借款拖欠长达7年之久,杨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岳某偿还借款54080元,并支付利息。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委托入驻综治中心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先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定专业调解员开展工作。调解过程中,双方因对借款利息及还款时间争执不下,情绪较为激动,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对此,调解员采取“一查二梳三化解”的方式逐步推进调解。

一是核查相关证据。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充分核查,双方当事人对该笔借款的真实性均表示认可,对借款时间、借款金额都无异议,仅对利息及还款时间存在分歧。

二是梳理纠纷争议焦点。调解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明确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双方当事人是否还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第二,对杨某所要求的利息金额及计算方式如何确定。

三是灵活制定化解方案。经调解员调查,2021年岳某在杨某承包的工程项目中承揽了部分墙面粉刷工程,在工程结束后,经双方结算,杨某尚欠付岳某工程款12700元。考虑本案纠纷已长达数年,调解员劝说双方互谅互让,并提出债务抵销的方案:即用杨某欠岳某的12700工程款抵扣部分欠款,剩余41380元由岳某分期还款,同时,该笔债权债务抵销后,岳某不再向杨某主张该笔工程款。此外,就杨某主张的借款利息,因该笔借款拖欠时间较长,各方协商后达成一致,由岳某向杨某支付部分借款利息,剩余部分杨某自愿放弃。至此,双方就还款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裁判要旨

本案系一起熟人之间因借款久拖未还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法院依托综治中心平台,委托人民调解进行调解,发挥其调解经验丰富、擅做群众工作的优势,积极开展解“法结”更解“心结”工作。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通过核查相关证据,首先确定借款时间金额,固定争议焦点,针对双方就还款利息及时间争执不下的情况,积极挖掘调解可能性,发现双方互负债务后,灵活提出债务抵销的调解方案,不仅促使本案纠纷得以实质化解,而且在化解过程中对双方的“陈年旧账”一并处理,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化解了双方之间的隔阂,守住了当事人之间的情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处理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岳某从借款中扣除杨某欠付自己的工程款12700元,剩余41380元借款由岳某分两期向杨某付清,并向杨某支付借款利息3731元。目前已履行完毕。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8条、第667条、第675条、第676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15号)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103-394)。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