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业主与某开发商供用气合同纠纷调解案
“法院+发改委+住建部门”联动化解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纠纷
案 例
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1日,某小区业主反映某开发商违规收取天然气接口费(入户安装费)3800元。业主以违规为由拒不缴纳天然气入户安装费;某开发商又要求尽快缴清此项费用,否则不予供气。双方争执不下,小区业主向当地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发改委)申请协调此事。
处理方式方法
发改委按照相关规定组成价格纠纷调解组,指派2名人员协同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前往涉案小区实地调查。经了解,某小区业主认为已出台政策文件取消天然气入户安装收费和接口费,某开发商不应收取此项费用,且某开发商要求缴纳的3800元过高,不合理。某开发商则表示该小区于2018年10月31日前已完成设计及建设,2018年10月31日后办理了预售许可,房屋在建设时未安装天然气管道和燃气表具等设备,上述设备均为2018年10月31日后加装;燃气管道安装费、入户安装费未纳入小区建设房价中,且燃气接口费由天然气公司按规定收取,某开发商仅为代收。 考虑涉及法律专业问题,发改委申请法院指导调解,法院安排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协助开展调解工作。调解组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梳理双方争议焦点。从沟通情况看,争议焦点有三个方面:第一,收费是否合法合规;第二,收费主体是燃气公司还是开发商;第三,收费3800元是否合理。二是安抚双方情绪,为争议双方详细讲解本案涉及的政策文件,答疑解惑。三是协调燃气公司提供工程安装费用明细和依据。经法院、发改委、住建局协同联动开展调处工作,最终促使该纠纷达成调解协议。
裁判要旨
本案系因燃气工程安装收费产生的纠纷,是当前价格争议多发领域。在该案化解过程中,发改委、法院、住建局协同联动调处,发改委价格争议调解机构对价格政策掌握较为全面,能够及时提供公正、客观、专业的意见,发挥专业优势;法院发挥指导调解职能,对当事人双方开展释法明理;住建局协调配合提供票据,推动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法院+发改委+住建局”联动化解,大大提高了调解质量和效率,高效化解纠纷。本案是通过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方式规范市场价格、维护市场双向主体利益的典型案例,为实践中有效解决这一方面的价格争议提供了有益参考。
处理结果
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业主同意并主动支付天然气入户安装费3800元,该起纠纷得以化解。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49条、第656条 《青海省价格争议调解办法》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青海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1〕27号) 青海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清理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2〕305号) 青海省发展改革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0〕284号)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303-1-095-016)。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