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利站与王某等供用水合同纠纷调解案

专家参与高效调解拖欠水费批量纠纷

民事供用水合同纠纷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2025

案 例

关键词民事供用水合同纠纷水费价格上涨拖欠水费物价中心专家参与调解

基本案情

某水利站为该市某镇的农户提供农业灌溉水服务,其中部分农户存在拖欠水费情况。水利站多次派人向拖欠水费的农户进行催要,但农户以耕地被淹等为由拒绝交纳。全镇涉及拖欠水费的农户近百户,拖欠水费高达100多万元。多次催要无果后,水利站将其中的25户分4批诉至法院。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该批供用水合同纠纷后,第一时间进入村队了解欠费原因,分析解决矛盾的切入点。经了解,农户拖欠水费的主要原因是对当地水费上涨不满。为妥善化解已经发生和潜在批量性纠纷,法院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将纠纷委派专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鉴于涉及水费定价问题,调解组织邀请本地区发展改革委物价中心共同参与,研究协商调解方案。一方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希望水利站不再主张滞纳金,缓和双方对立情绪;另一方面,为避免农户大范围聚集导致矛盾激化,拟采用分批次调解的方式处理。以此为基础,调解团队多次与水利站、农户通过面谈、电话等方式沟通,汇集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展开化解。就农户拖欠水费等行为,由指导法官向其释明利害关系及法律法规基础上,调解员就水费上涨过程、水务服务以及缴纳水费的权利义务等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部分农户因为上班或者在外地等原因不能到现场参加调解,调解团队通过微信、视频调解等方式与其沟通。经过法官的释法说理和调解员耐心的调解工作,农户认识到拖欠水费行为不妥,愿意支付拖欠水费。基于此,水利站愿意放弃滞纳金,双方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裁判要旨

该批系列纠纷系农户拖欠水费导致的供用水合同纠纷。农户们拖欠水费的主要原因在于水费价格上涨,基于此,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进行释法说理,向农户说明拖欠水费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同时,与当地发展改革委物价中心加强协作,耐心向农户解释水费上涨过程,最终解开农户的心结。经多方工作,水利站同意放弃主张滞纳金,批量纠纷得以稳妥化解。

处理结果

经多次协商,第一批6案中有5家农户接受调解方案并达成调解协议;第二批6案中5家农户同意调解方案并达成调解协议;第三批6案中5家农户同意调解方案并达成调解协议,1家农户当庭缴纳水费,水利站撤回起诉;第四批7案中5家农户同意调解方案并当庭缴纳水费,水利站撤回起诉,2家农户同意调解方案并达成调解协议。最终25起供用水合同纠纷中,23件成功调解,为后续纠纷处理起到了示范作用。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第577条、第579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094-039)。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