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公司与40余名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法院+工商联+社区”联合化解批量物业纠纷

民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化解单位(调解组织): 瓜州县人民法院瓜州县2025

案 例

关键词民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拒交物业费工商联参与化解社区参与化解

基本案情

2024年7月,某小区40余名业主以某物业公司垃圾清运不及时、安保工作缺失、车辆管理混乱、房屋漏水等为由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业主支付拖欠一年的物业费,并承担逾期交费的违约金。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案件标的额虽小,但涉及面广,具有双方积怨深、矛盾易激化的特点,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开展先行调解工作。

一是深入调查,找准症结。法院联系社区、街道调查了解纠纷具体情况。经了解,发现该批纠纷有如下特点:1.部分业主拖欠行为造成不良示范效应,导致更多业主不愿交费;2.大多数业主反映小区存在服务安保漏洞等共性问题;3.业主与物业公司冲突较大,对抗情绪激烈。

二是多方联合,聚力解纷。了解矛盾症结后,为妥善化解纠纷,法院委托工商联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由工商联指派两名曾在住建部门工作过的调解员与社区工作人员、法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三是释法说理,耐心引导。调解过程中,指导法官发挥专业优势,对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争议焦点进行法律释明,分析了双方在该起纠纷中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让业主了解物业管理工作及业主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调解员则从行业规范、服务标准角度出发,指出物业公司在管理服务方面存在的不足,积极引导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方式。同时,社区工作人员结合自身对物业服务的感受,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作出了客观评价。同时,汇集整理业主的真实诉求,通过调解员搭建沟通桥梁,减轻业主对立情绪。

四是反复磋商,促成和解。经对业主和物业公司多轮调解,双方从对立逐步走向良性互动。经过反复磋商,分歧逐步缩小,物业公司同意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80%收取拖欠的物业费,并承诺改进物业服务水平,楼道清扫由之前的每周一次改为每周两次,垃圾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同意维修小区损坏已久的健身器材、监控设备,并放弃违约金的诉求。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服务承诺表示接受。双方就物业费交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历时13天,该批物业纠纷全部得以化解。

裁判要旨

物业服务一头连着“小家”,关系居民的安居乐业,一头连着企业,关系物业公司的有序经营。本案系批量物业纠纷,如进入审理程序,双方矛盾尖锐,难以实质化解,且还有大量业主观望等待处理结果。为此,法院依托与工商联建立的多元解纷机制,委托工商联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充分发挥工商联的专业优势、行业威望,客观指出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服务方面的不足。同时,邀请社区工作人员参与,充分发挥其贴近群众优势,疏导业主对立情绪。指导法官则通过释法说理,让业主了解物业管理工作及业主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不仅促使批量纠纷高效化解,也促推物业公司开展相应整改工作,从源头预防此类纠纷再次发生,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减少了当事人解纷成本和企业负担,做到双赢多赢共赢。

处理结果

43名业主中,16名业主与某物业公司和解,当场交纳物业费,27名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按约履行。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37条、第942条、第944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121-582)。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