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流公司与某混凝土公司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调解案

“法院+工商联”联动高效化解涉企合同纠纷

民事运输合同纠纷化解单位(调解组织): 襄阳铁路运输法院襄阳2025

案 例

关键词民事运输合同纠纷拖欠运输款项“法院+工商联”联动化解督促履行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以来,某物流公司与某混凝土公司先后签订数份合同,由物流公司向某混凝土公司提供运输混凝土服务,合同金额共2000多万元。某物流公司称,截至2024年6月,某混凝土公司共拖欠运输款项1300余万元,已严重影响了某物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故诉至法院。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双方还有合作意向,为推动纠纷实质化解,维持双方后期合作关系,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委托工商联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并指派法官指导调解。

一是深入了解案情,确定争议焦点。调解员和指导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详细了解双方合同关系,了解到某混凝土公司是因其上游公司没有给付其款项,导致其无法向某物流公司给付运输欠款,并表示双方已合作经营近十年,互相知晓对方的困境。此外,因涉及多份合同履行及滚动付款情况,某混凝土公司对欠款数额有较大争议。

二是做好释法明理,促成达成调解。调解过程中,针对当事人对欠款数额存在争议的问题,指导法官详细了解双方合同关系,仔细查阅多份合同内容,会同调解员组织双方现场对账,从法律专业角度解答双方当事人的疑惑,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调解员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作用,从企业合作、诚信经营等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加强理解互信,最终促使双方确认欠款金额为1300余万元,并就分期履行达成一致意见。

三是督促自动履行,推动实质解纷。为督促某混凝土公司按约履行,指导法官和调解员向其发放和宣讲《自动履行提示函》,督促某混凝土公司诚信守约、按期履行。不到5天,该涉企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裁判要旨

拖欠运输货款关系着物流企业的生存发展,也关系着产业链的稳定运行,拖欠运输款纠纷通常具有金额大、周期长、影响深的特点,被拖欠方往往是中小运输企业等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市场主体,如果不能及时妥善解决,可能导致运力缩减、供应链中断,甚至引发行业连锁反应,影响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本案中,双方具有长期合作关系,仅对欠款金额有异议。法院依托与工商联建立的“法院+商会”多元解纷机制,委托工商联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其“内行人”优势作用,为企业双方搭建沟通桥梁,并发挥其专业优势,与指导法官对多份合同项下账目进行详细对账,促使双方就欠付金额达成共识。同时,从维护企业长远合作等角度出发,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分期付款协议,不仅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避免对簿公堂、矛盾激化,为未来继续合作留下空间,也降低了企业解纷成本,同时,通过以案释法,促使企业诚信履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处理结果

某物流公司与某混凝土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某混凝土公司分期支付1300余万元运输欠款。目前,已按约履行完毕。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09条、第813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116-593)。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