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甲与王某乙抚养费纠纷调解案
情、理、法融合实质化解抚养费纠纷
案 例
基本案情
王某甲系王某乙的亲生女儿。2015年7月3日,王某乙与王某甲之母因夫妻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离婚,王某甲由母亲抚养,王某乙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王某甲以近年物价逐年增高,学习及生活、医疗开支增加为由,要求王某乙支付拖欠的上年度抚养费,并增加抚养费至每月1200元。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为实质化解纠纷,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综治中心调解员开展调解,并指派法官指导调解工作。 一是以情着手,化解情感隔阂。调解员通过家访面谈发现,王某乙不支付抚养费的根本原因源于一次探望冲突:王某乙将孩子送到楼下后,王某甲未直接回家,导致父母双方在电话中激烈争吵。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从父女亲情角度切入,向王某乙展示王某甲近年的成长照片、学校奖状等物品,唤醒其作为父亲的责任感;同时向王某甲母亲转达了王某乙对孩子近况的关心,化解双方情感积怨。 二是以理共情,重构沟通基础。调解员指出,父母对抗可能会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目前,正处于青春期的王某甲因长期缺失父爱,已经出现成绩下滑、性格孤僻等问题。调解员组织双方共同观看未成年人心理专家录制的教育视频,用科学数据和典型案例引导双方认识到“赌气式抚养”对孩子成长的危害,重建理性沟通渠道。 三是以法兜底,明确权利义务。指导法官和调解员详细解读《民法典》第1067条的相关规定,告知支付抚养费属于法定义务,并出具物价部门发布的近五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报告,用客观数据说明原定抚养费数额与实际生活成本的差距。同时结合民政部门发布的未成年人教育医疗平均支出数据,为抚养费调整提供科学依据。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裁判要旨
本案为涉及未成年人抚养费的家事纠纷,看似欠付的抚养费数额不多,却关系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在调解此类纠纷过程中,深入探查纠纷产生根源,帮助当事人解开“心结”,才能从根本上解开“事结”,也才能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目标。本案中,调解员从根源上找出欠付抚养费的原因,在调解过程中深度融合情、理、法要素开展调解。首先以“情”入手,通过情感唤醒重构父女亲情纽带,消除当事人情感对抗;其次以“理”说事,运用科学数据和典型案例指出“赌气式抚养”给孩子带来的实际危害,引导当事人回归理性思维;最后以“法”规范,结合法律规定和客观物价数据,为调整抚养费提供双重支撑。通过“以情着手-以理共情-以法兜底”递进式化解,促使本案纠纷得以妥善化解,既修复了亲子关系又解决了今后未成年子女生活保障问题,达到了“事心双解”的效果。
处理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保障王某乙的定期探望权的前提下,王某乙支付了所拖欠的抚养费,并主动提出增加抚养费数额。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7条、1086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022-194)。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