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等50余名工人与崔某、李某劳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法院+人社”合力化解批量劳务纠纷
案 例
基本案情
崔某、李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共同经营一家服装厂,王某等50余名工人受雇于二人从事服装加工工作,计薪标准为按件计费。后崔某、李某夫妻二人因经营管理不善,未能按期支付50余名工人劳务费,在工人的要求下二人出具欠条。王某等人多次催要未果后,遂诉至法院,要求崔某、李某支付拖欠的劳务费。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标的不大,为妥善化解纠纷,委托特邀调解员进行先行调解。
一是联合人社部门,合力调解。调解员在收到案件材料后,第一时间与人社部门沟通,了解该系列劳务纠纷是否经过人社部门劳动监察大队调解。经了解,该系列纠纷尚未由人社部门进行调解,调解员将此情况告知指导法官,由法院依托“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邀请人社部门调解人员共同参与调解工作。
二是深入沟通,找准症结。调解过程中,崔某、李某对大多数工人的欠薪数额无异议,但表示在出具欠条后曾支付过一些工人部分劳务费。人社部门调解人员组织双方逐一核对后,双方对欠付劳务费数额已无争议。但崔某、李某表示自己收入来源就是服装厂,当前服装厂确实存在经营困难,资金难以周转,无力一次性支付全部工人工资。
三是耐心引导,促成和解。为促成双方互谅互让,一方面,调解员给工人解释崔某、李某的实际经济情况,工人对夫妻二人经营的服装厂当前面临的困难表示理解,提出可以分期支付;另一方面,人社部门调解人员告知崔某、李某应该按照约定支付工人劳务费,并释明拒不支付劳务费的后果,耐心向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经反复沟通,双方就分期支付劳务费达成一致意见。该系列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裁判要旨
欠薪纠纷关系着劳动者切身利益,也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追索劳务报酬纠纷通常具有涉及人数多、波及范围广的特点。本案中,双方对劳务费数额没有异议,但崔某、李某经营的服装厂确实存在经营惨淡、资金周转等现实困难,如果判决夫妻二人一次性支付50余名劳动者的劳务费,极有可能导致服装厂经营雪上加霜,进而导致劳动者权益难以及时兑现。本案中,法院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与人社部建立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发挥“法院+人社部门”多元化解效能,邀请人社部门参与调解,结合各自职能优势分别开展释法明理工作。调解过程中,坚持平衡保护理念,按照既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有利于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原则,促推各方达成分期付款方案,既确保劳务者真正拿到劳务报酬,也避免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做到实质化解纠纷,更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处理结果
崔某、李某与50余名工人分别达成调解协议,分期给付欠付的劳务费。目前已按约履行。服装厂经营困境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纾解,已正常投入生产。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第579条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D2025-161-1-139-499)。原文收录自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文书原文具有法律效力,本页仅作学习检索之用,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