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立场示范文本)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甲方)信息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1.1 甲方为自然人的:姓名____、身份证号____、住址____、联系电话____。
1.2 甲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名称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住所地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联系人及电话____。
1.3 甲方委托代理人办理本合同项下事宜的,应向乙方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权限为:____。
(注:自然人出租人须为房屋所有权人或经所有权人合法授权的转租人、管理人,签署前应核验身份证件原件。)
承租人(乙方)信息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2.1 乙方为自然人的:姓名____、身份证号____、户籍地址____、现居住地址____、联系电话____、紧急联系人及电话____。
2.2 乙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名称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住所地____、法定代表人____、经办人及电话____。
2.3 乙方承诺其提供的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信息变更的,应于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本合同载明信息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第一条 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3.1 房屋坐落: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栋____单元____室(以下简称"租赁房屋")。
3.2 房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户型:____室____厅____卫;附属设施设备及家具电器以本合同附件一《房屋及物品交接清单》为准。
3.3 房屋权属:不动产权证书号/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权利人____。房屋为共有的,甲方保证已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授权。
3.4 租赁用途:____(居住/办公/经营),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注:建议在交付当日双方共同抄录水电气表读数并拍照留存,作为结算费用的起算依据。)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与交付
4.1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个月。
4.2 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以适租状态交付乙方,双方签署《房屋及物品交接清单》之日视为交付完成。
4.3 免租期(如有):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免租期内乙方免交租金,但不免除水电气、物业等实际使用费用。
4.4 租赁期届满甲方继续出租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应于届满前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是否续租;未续租的,乙方应按第十五条约定按期腾退返还房屋。
第三条 租金、押金与支付方式
5.1 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租金为不含税/含税价____,开票税费由____方承担。
5.2 租金支付方式:押____付____。乙方应于每期届满前____日内支付下一期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户名____,开户行____,账号____)。
5.3 租金递增:自第二个租赁年度起,每个租赁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____%(不低于3%)。甲方亦有权根据当地租赁市场价格变化,于每个租赁年度开始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调整租金,调整幅度不超过____%,该通知送达即生效;乙方收到通知后10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调整后的租金标准,并按调整后标准支付租金。
5.4 押金: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____元(相当于____个月租金)。押金不计利息,其担保范围包括租金、水电燃气及物业等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恢复原状费用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乙方欠付任何款项或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直接从押金中抵扣,无需另行取得乙方同意,抵扣后书面通知乙方即可;押金不足的,乙方应于收到通知后5日内补足,逾期按日万分之五计付违约金。
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并可同时主张违约金及赔偿:(1)乙方拖欠租金、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的;(2)因乙方或其同住人、访客原因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的;(3)乙方擅自装修、改动房屋结构或改变房屋用途的;(4)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的;(5)乙方逾期腾退房屋或遗留物品需清理的;(6)附件一清单所列物品遗失、损坏超出自然损耗的;(7)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甲方维权费用的。扣除后押金不足的,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并按日万分之五计付违约金;甲方仅需向乙方提供扣款项目清单及相应票据、单据的复印件或照片,乙方对扣款金额有异议的,不影响甲方先行抵扣及追偿。
(注:出租人应在签约时明确押金的担保范围与直接抵扣权,扣款时留存费用单据、维修报价及现场照片;即使乙方拒绝在扣款清单上签字,只要甲方已书面通知并附相应凭证,扣款仍可成立。押金不足部分应约定补足期限,避免形成无担保的欠款。)
第四条 水电物业等费用承担
6.1 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实际使用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网络通讯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标准:____元/平方米·月)、垃圾清运费、停车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时缴纳。
6.2 房屋采暖费由____方承担;房产税、租赁税费由____方依法承担。
6.3 乙方逾期缴纳前述费用产生滞纳金或导致停水停电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因此被追缴或垫付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并从押金中扣除。
第五条 房屋使用与维修责任
7.1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及物业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动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和消防设施。
7.2 甲方仅对房屋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因自然损耗、自然损坏产生的维修承担责任,且以乙方正常使用为前提。因乙方或其同住人、访客使用不当、保管不善、擅自改造、超负荷使用,或因第三人行为、不可抗力、市政管线检修及政策调整造成的损坏,均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甲方亦可代为维修,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3 房屋及附属设施需要甲方维修的,乙方应于发现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或其委托的维修人员进场;甲方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15日内安排维修,影响居住安全的紧急情形应在3日内安排维修。甲方在合理期限内安排维修即视为已履行维修义务;因乙方未及时通知、拒绝配合进场或自行处置导致损失扩大的,扩大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对维修期间乙方使用不便不承担赔偿责任,亦不因此减免租金。
7.4 房屋因自然损耗以外的原因需要大修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确需甲方配合的,双方另行协商维修方案,因维修影响乙方使用超过15日的,可按实际影响天数相应减免租金。乙方不得以房屋需要维修为由拒付、缓付租金或单方解除本合同。
(注:出租人立场应将维修义务限定为"主体结构+自然损坏+书面通知后合理期限",并明确乙方原因、第三人原因、不可抗力及市政检修不属甲方责任,避免被解释为无限期即时维修义务,亦不因维修当然减免租金。)
第六条 装修与添附
8.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改建扩建或增设他物。
8.2 经甲方书面同意装修的,装修方案、施工范围、工期及施工保证金另行书面约定;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时,可拆除部分乙方应在腾退前拆除并恢复原状,不可拆除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给予补偿,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8.3 乙方擅自装修、扩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甲方亦可选择不予追究而直接接受添附,但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七条 转租限制
9.1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给第三人。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早于本合同,且乙方仍对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向甲方承担责任。
9.2 乙方擅自转租、转借、变相让与他人使用,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没收押金,并要求乙方按三个月租金标准支付违约金;第三人造成房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亦有权直接向该第三人主张返还房屋及赔偿损失。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0.1 甲方保证对租赁房屋享有合法处分权或出租权,房屋不存在权属争议,且不存在依法不得出租的情形;房屋交付时符合居住/使用安全条件。
10.2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押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并对乙方使用房屋的情况进行合理检查,但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并不得妨碍乙方正常使用。
10.3 甲方应依法履行出租人的消防安全、人口信息报备等法定义务;房屋经鉴定为危险房屋或因不可抗力灭失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按实际使用期间结算。
10.4 租赁期内甲方出售、抵押租赁房屋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对房屋受让人继续有效,即"买卖不破租赁",甲方应确保受让人书面确认继续履行本合同。房屋转让不影响甲方依本合同收取租金、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注:出售房屋前要求买受人出具书面承诺函,是保障租赁合同延续性和降低交房风险的关键动作。)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1.1 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依约占有、使用租赁房屋。
11.2 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押金及各项约定费用;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赌博、传销、制假售假等违法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11.3 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及安全管理规定,配合甲方或有关机关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居住登记等事项;乙方为法人承租后供员工居住的,对其入住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
11.4 乙方不得在房屋内擅自增加居住人数超过当地规定的人均面积标准,不得群租、打隔断出租。
11.5 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腾退并返还房屋。
第十条 合同解除
12.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押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水电物业等费用累计达15日以上,或经甲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不支付的;(2)乙方擅自转租、转借、改变房屋用途或擅自装修、拆改房屋结构的;(3)乙方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4)乙方违反管理规约或本合同约定,经甲方书面警告后5日内仍不改正的;(5)乙方下落不明超过15日或无故中断联系超过15日的;(6)乙方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上述解除自通知送达之日起生效,乙方应在解除通知送达后7日内腾退房屋。
12.3 甲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1)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约定或存在危及安全健康的重大缺陷经催告仍不解决的;(2)甲方无正当理由妨碍乙方对房屋正常使用超过____日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4 租赁期内房屋被依法征收、拆迁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按实际使用期间结算租金,乙方应配合腾退;政府发放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补助等(如有)按____办理。
(注:约定解除情形应与《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七百二十四条的法定情形衔接,避免约定内容与法定解除权冲突。)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3.1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按第12.2条解除合同,并同时主张违约金、押金不予退还及差额损失赔偿。
13.2 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押金不予退还;押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差额,包括但不限于欠付租金、房屋修复费用及____个月的租金作为空置损失。
13.3 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腾退的,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空置损失(按逾期期间对应租金计算)及另行安置、诉讼等费用;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收回房屋、更换门锁并处置屋内遗留物品,处置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遗留物品的毁损、灭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13.4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____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
13.5 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守约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另行索赔。
13.6 乙方违约,或双方就租金、押金、费用支付发生争议的,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差旅费、执行费等合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主张上述费用仅需提供委托合同及付款凭证。
第十二条 返还与交接
14.1 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应将房屋及附属设施清理完毕并腾空,与甲方按《房屋及物品交接清单》共同验收交接,结清各项费用,办理户籍/地址迁移或注销手续(如有)。
14.2 经验收房屋及设施完好(自然损耗除外)且费用结清的,甲方应于交接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押金余款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对扣款有异议的,不影响甲方先行抵扣,异议部分待双方协商或经生效裁判确认后处理。
14.3 乙方未按时交接或留置物品的,视为放弃物品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优先承租权
15.1 租赁期届满,乙方拟继续承租的,应于届满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甲方继续出租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15.2 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本合同按期终止,乙方应按期腾退;乙方既不续租又不腾退的,按第13.3条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通知与送达
16.1 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部所列地址、电话、电子邮箱为有效送达地址,适用于通知、催告、诉讼文书等一切文件的送达。
16.2 一方变更送达信息的,应于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通知的,按原信息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包括退回、拒收情形。
16.3 送达方式:专人送达以签收之日为送达日;邮寄以交邮后第____日为送达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电子方式以发送成功之日为送达日。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17.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3 因租金、押金、水电物业费等费用支付发生争议,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为维权支出的同类费用,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甲方存在故意、重大过失外,由乙方自行承担。
(注: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故本条只能约定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不得协议变更为出租人住所地或其他法院;本条系对法定专属管辖的确认性载明,未作变更约定。)
第十六条 其他
1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自然人)或盖章(法人、非法人组织)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1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18.3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4 乙方确认知悉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甲方已就免除或减轻己方责任、加重乙方责任等条款向乙方作充分提示与说明。
签署栏
甲方(出租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承租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房屋及物品交接清单(含水电气表底数、设施设备状况)
附件二:甲方不动产权证书及身份/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
附件三:共有权人同意出租的授权书(如适用)
免责声明
本模板为示范文本,仅供起草时参考,不构成对任何具体交易的法律意见。合同条款是否有效、是否适配你的交易结构,取决于标的性质、当事人资信、履行方式、管辖法院与当地裁判口径——这些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直接套用本模板而产生的风险与后果,本人及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不承担责任。正式签署前,建议由专业律师审阅并调整。
需要我帮你改这份合同?把交易背景和对方的修改意见发过来,我先看条款风险,再谈怎么调。
同一合同的其他立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