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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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文卫国务院行政法规

正 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人口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第三条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研究决定人口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和要求,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口普查工作。′ 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间,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成的人口普查机构(以下简称普查机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人总理“温家宝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普查杀例民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做好本区域的人口普查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持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 参与并配合人口普查工作.

第四条“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 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第五条普查机构和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统称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人口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 国务院公报2010,16 国务院文件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媒介,开展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

第七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人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人口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丽控制支出。

第八条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逄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 11月1日零时。

第九条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以下简称普查方案),报国务院批准。人口普查应当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对认真执行本条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人口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方法

第十一条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第十二条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劲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第十三条人口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

第十四条“人口普查采用国家统计分类标准。

第三章“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人口普查登记前,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完成户口整顿工作,并将有关资料提交本级人口普查机构。

第十六条“人口普查登记前应当划分普查区,普查区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为基础划分,每个普查区划分为若干普查小区。

第十七条“每个普查小区应当至少有一名普查员,负责人户登记等普查工作。每个普查区应当至少有一名普查指导员,负责安排、指导、督促和检查普查员的工作,也可以直接进行人户登记。

第十八条“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第十九条“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可以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借调,也可以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社会招聘。借调和招聘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国家鼓励符合条件的公民作为志愿者参与人口普查工作。

第二十条“倾调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招聘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劳动报酬,在人口普查经费中予以安排,由聘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一条“普查机构应当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全国统一的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执行人口普查任务时, 应当出示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

第二十二条“人口普查登记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应当绘制普查小区图,编制普查小区尸主姓名底册。

第二十三条“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人户登记时,应当冉人口普查对象说明人口普查的目的、法律依据以及人口普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时提供人国务院公报2010,16 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得隔瞒有关情况,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人口普查工作。

第二十五条人口普查对象应当在普查表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普查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 恪守职业道德,拒绝、抵制人口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的普查资料。

第二十七条人口普查实行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普查机构应当对人口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对人口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复查和验收。

第二十八条“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人口普查数据的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第四章“人口普查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进行数据处理,并按时上报人口普查资料。

第三十条“人口普查汇总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予以公布。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人口普查数据,由国家统计局以公报形式公布。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公布本行政区域主要人口普查数据,应当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核准。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做好人口普查资料的管理、开发和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咨询等服务。

第三十二条“人口普查中获得的原始普查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销毁。

第三十三条“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国务院文件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人口普查数据不得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自行修改人口普查资料、编造虚假人口普查数据的; (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伪造、符改人口普查资料的; (三)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销毁人口普查资料的; (四)违法公布人口普查资料的; (五)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的;′ (六)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人口普查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五条“普查机构在组织实施人口普查活动中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执行普查方案的; (二)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的; (三)要求人口普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的人口普查资料的; (四)未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报送人口普查资料的; 国务院公报2010,16 (五)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人口普查资料毁损、灭失的; (六)泄露或者名他人提供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普查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行人口普查任务,予以通报,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人口普查对象拒绝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人口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人口普查对象阻碍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国务院文件第六虱附“则

第三十八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等人员的普查内容和方法,由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有关部门规定。交通极为不便地区的人口普查登记的时间和方法,由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第三十九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布的资料计算. 台湾地区的人口数,按照台湾地区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资料计算。

第四十条“为及时掌握人口发展变化情况, 在两次人口普查之间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关于做好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十分艰巨繁重, 苜面临高寒缺氧、施工期短、交通不便、生态脆羽和建筑资源严重不足等特殊困难。为科学、依法、统筹,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恢复重建各项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充分认识玉树地震灾后息复重建的重要意允和特殊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从玉树实际出 E唐- 国发[C2010]14号发,借鉴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成功经验,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民生放在优先位置,尊重民族文化习俗和宗教信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以灾区口级政府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中央大力支持,各方积极援助;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又好又快地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 (二)基本原则。1.科学重建、规划先行。认真做好灾害评估、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等前期工作,在全面调研、科学论证、合理避让灾害隐患的基础上,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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