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刑法与刑事,司法解释
正 文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 (二)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议作出再审判决、裁定后,当人民法院基于抗诉或者检察建
第二十六条_2015年5月起诉期限的规定。2015年5月1
第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尚未审结案件的审理期限,适的规定。依照修改前的行政诉讼法已经完成的程序事项,仍然有效。对2015年5月1日前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行政赔偿调解书不服申请再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潘销或者变更的; 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 的,当事人可以向人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1日前起诉期限尚未届满的,适 1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裁定的; 希是伪造的; 人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审的,程序性规定适执“行的行政诉讼法关于审理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关于朐限衔月 E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 已于2014年9月1日月6日起施行。2014年10月30日本解释为准。司法解释 117 较多,不宜在判决判处没收部分财产的, 判处追缴或者责令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法》、《中华人民定本规定。法释[2014]〕13号为进一步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事诉论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 (二)责后退赔; 三)处置随案移送 (四)没收随案移送 (五)其他应当由人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刑目定的下列事项的执行: (一)罚金、没收财产; :判涉
第二条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 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办理刀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第四条人民法院刑引依法对被告人的财产状} 结其相应财产。
第五条刀事审判或者执行f 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及时续行查封查机关查封、二溥贼物; f 民法院执行# 本人财物; 相关事项。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刑事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适事裁判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P可能判处被告人财产刑、才查;发现史卜,对于侦查机关已经采、扣押、冻结。人 n押、冻结的顺位相同。对侦查机关查封、扣j 关出具解除手续,但裁定 〖、泊结的财产,人民法院执行中应当指明侦查机关查封、扣押、
第六条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裁判内容,应当明确、
第七条_由人民法院执行机移送立案部门审查立案。E文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一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能隐匿、转移财产构负责执行的刑引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 9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责令退赔的,刑事审判部门应当的,应当及时查封、扣押、冻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民法院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顺位与侦『可以直接裁定处置,无需侦查机事实。具体。涉案财物或者被害人人数明的,可以概括叙明并另附清应当明确没收的具体财物或者金频。应当明确追缴或者退赔的金额或财物的名称、数量等相关裁判涉财产部分,刑事审判部门应当及时 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5年卷移送立案应当提交生效裁《移送执行表》应当载明以下被执行人、被害人羽的财产状况或者财产线索; 随案移送的财产和、扣押、冻结财产的情况; 朱行的时间; 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门经审查,认为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人并移送执行机构
第八条人产状况,并可措施。
第九条判已查查封移送 c 民法院立案部根据处没民法院可判文书及内容: 的基本信息; 附件和已经处置财产的情况; 属于移送范围且移送材以向刑罚不同财产的, 情形要求有关单位协助采应当执行刑执行没收财亡
第十条对贯被执行人将 -或罚金费标准,保留被执行人及 {款赃物及物对应的份额及对于被物主张权利的,人
第十二条被措施。涉案财物最后该次拍卖保留价子
第十一条“被执行人将刑他权利负担,具有下列 (一)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财物而接受的; (二)第三人无偿或者以 (三)第三人通过3 (四)第三人通过其他恶意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 院应当告知执行财产需要变民法次 y接 1 所应当参照被扶养人住所沈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匹益,人形成皇 〖合法财产共同投资或者置业民法院应予追缴。J 的实际损失民法院应当一并追缴。t款赃物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收盐,人害人的损失,应当按照刑事裂判认定财产及其收益,人他相关材料,并填写《移送执行表》。料齐全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执行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等有关单位调查被执行人的财取查封、i押、冻结、划拨等执行事裁判生效时被执行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当地居民最低生活民法院应予追缴。的财产中与赃款赃四 ,对因此形成予以发还或者赔偿。水月 &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追缴翁 R活乙财物的。方式取得涉案的通过诉论程序处理。的,人白卖未能成交,需要上缴国库的,人才裁判认定为赃款赃物的涉案财物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取得涉案财物的; 执行程序中不予追缴。作为原所有人的被害人对该涉案财民法院执行机构应当依法采取拍卖、变卖等变价民法院应当通知有关财政机关以匹;有关财政机关要求继续变价的,可以进行无保留价拍卖。需要退赔被害人的,以该次拍卖保留价以物退赔;被害人不同意拍卖。
第十三条被照下列顺序执行: (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执行人在投物退赔的,可以进行无保留价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医疗费责仪宁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司法解释119 (二)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三)其他民事债务; (四)罚金; (五)没收财产。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前款第 (一)项规定的医疗费受偿后,予以支持。
第十四条“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足以阻人民法院审查案外
第十五条“执行过程H 认定错误或者应予认定构应当将异议材料移送} 监督程序处理。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办理 |执行的实体权利,向执行法院提出书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理。人异议、复议,应当公开听证。P,案外人或被害人认为刑事裁判中切而未认定,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刀事审判部门处理;无法通过裁定补正的仪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州涉案财物是否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属于赃款赃物解释没有相应规定的参照适用
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此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法、邝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最高人民法院《关 12月29日由最高人起施行。为了规范人权益,根据民法院1 民法院办理于人生口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判委员会第163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0号 \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
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执行工 F问题的规定》已于2014年以通过裁定补正的,执行机 ,应当告知异议人通过审判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 2015年5月5日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 E实际,制定本规定。民法院提交申请书。
权威原文出处
本法全文逐条照录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主办),收录状态:有效。引用时请以官方公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