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再委托23位香港律师办理公证事务并改变出证方式的通知》的通知

诉讼与仲裁,司法解释

诉讼与仲裁最高人民法院1991 施行司法解释

正 文

权威原文出处

本法全文逐条照录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主办),收录状态:有效。引用时请以官方公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