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刑法与刑事,司法解释

刑法与刑事两高联合2010 施行司法解释

正 文

第一条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未经卷烧、雪茄烟等炯草专卖品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卷烟.雪苔烟等烟草专卖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 2010年第5期一5一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跃。销售明知是假胃他人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定罪处罚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点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二条“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烧草专卖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定罪起点数额标准的三倍以上的,或者销售金额未达到五万元,但与未销售货值金额合计达到十五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 定罪处罚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达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查获的未销售的伪劣卷烟.雪茄烟,能够查清销售价格的,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有品牌的,按照该品牌卷烟、雪茄烟的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零售价格计算; 无品牌的,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卷烟平均零售价格计算。

第三条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观定的“情芒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刹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颛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第四条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能够查清销售或者购买价格的,按照其销售或者购买的价格计算非法经营数额。无法查清销售或者购买价格的,按照下列方法计算非法经营数额: (一)查获的卷烟雪茄烟的价格,有品牌的,按照该品牌卷烟.雪茄烟的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零售价格计算;无品牌的,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卷烟平均零售价格计算; (一)查获的复烤烟叶.烟叶的价格挂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烤烟调拨平均基准价格计算; (三)烟丝的价格按照第(二)项规定价格计算标准的一点五倍计算; (四)卷烟辅料的价格,有品牌的,按照该品牌辅料的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玟管部门出具的价格计算;无品牌的,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草行业生产卷烟所需该类卷烟辅料的平均价格计算; (五)非法生产.销售.购买烟草专用机械的价格按照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全国烟草专用机械产品指导价格目录进行计算;目录中没有该烟草专用机愉的,按照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一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门出具的目录中同类烟草专用机械的平均价格计算。

第五条行为人实施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非法经腊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六条明知他人实施本解释第一条 所列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运输,仓储,保管,邹寄.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生产技术卷烟配方的,应当按照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点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需要对伪劣烟草专卖咤鉴定的,应当委托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烟草质量检测机构进行。

第八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际碍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 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任免事项煸动群众暴力抗拒烟草专卖法律实施,构成犯罪的,以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本解释所称“烟草专卖品“, 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本解释所称“卷烟辅料“,是指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本解释所称“烟草专用机械“,是指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烟草专用机械名录所公布的,在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的生产加工过程中,能够完成一项或者多项特定加工工序,可以独立操作的机械设备。本解释所称“同类烟草专用机械“,是指在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的生产加工过程中,能够完成相同加工工序的机械设备

第十条“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 (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于厚森,王少南、王季肢\王镇亚、左红(女)任雪峰,刘数(女),孙长山、孙佑海、张颖新(女)李成玉、李兵(女).李亮.李桂顺(女)苏戈,辛正郁,赵晋山,殷媛 (女),雷继平,蔡金芳(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二、免去徐瑞柏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口 201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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