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刑法与刑事,司法解释
正 文
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处罚金。的。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 具有F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不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斗声,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役,并处罚金: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者拘役,并处罚金: 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一)多次索贿的; 的;(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 2016年第7期一3一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第二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歌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判功赃朝时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 段处死刑。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 旦具有 ,如实供 ,或者避免、减少损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二年执行。第一款规定情形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符合裁判决释。第五述自的, 定在其死刑缓} 条挪用公款巳罪行.真诚害结口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每罪,师果的发生丸判处可的,根据二年执行执行二年期; 个人使用,进上的,应当依照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亿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匹财产。
第三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歌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桐十万三年者没追当的“ x 丨的“ 贫以 L/艺二外7 的; 究刑事 :百八十 F;数额在三百万元【四条的规责仪定以挪用公款罪上的,应认定为 “数额巨认定为 1法第大口 N法第三百人十 :百八十情节严重“ (一) 以具有下刃公款数额在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四条第一款规定白万元以上 [万) \移上不滢 (三)挪 -百万元的; 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乃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M 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以上 (四) 第六 At 条第一条挪款规定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四条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泌“咏“士坪士刑些史志尺 ] (一)挪j『用救灾、抢险、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严重的情节。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的,应当认定为刑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孔防汛优抚、扶 j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法第三百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频巨大“。具团孩驭所入阮片久刀久闵一闯亢 &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孙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j公款数额在二法第三白万元以上 \移 (二)挪 ]救灾、抢险、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防汛优抚、扶 -百万元 -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二)行贿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不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满五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令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究刑事责任。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第十条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庇当依照刑法第三“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准,参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的规定执行。(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规定的对有影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响力的人行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照本解释关于行贿罪的规定执行。(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单位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数额在二十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贿,实施非法活动的;之一的规定以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追究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刑事责任。公正的;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 -不满一百万元的。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
第八条“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频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五倍执行。(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百万元的;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拳照本解释关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 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_“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大损失“。规定的二倍执行。
第九条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第十二条_贿赂犯罪中的“财物“,包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括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财产性利益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包挠可以折算为货币的物质利益如房屋装 (一)行贿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修、债务免除等,以及需要支付货币的其他 2016年第7_5一利益如会员服务、旅游等。后者的犯罪数额,以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数额计算。
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 应当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犯罪的规定定罪处明: (一)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二)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 (三)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托人谋取利益前后多次受请托之前收受的财的,应当
第十六条国家工作以务上的便利为请仁受请托人财物, 物数额在一万元以上 -并计人受贿数额。人员出于贪污、受贿的故意,非法占有公财物收受他人 [物之后,将赃款赃物 ,但量刑时可以酌情考特定关系人索取、[作人员知道后未退还或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里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古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四条_根据行贿犯罪的事实、情财j于单位公务支出或者社会捐赠的,不影响贪污罪、受贿罪的认定 E 1Gc 收受他人财物,国家者上交的,应当认定国家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同时构成受贿才节.第九章规定的渎节,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犯罪较轻“。根据犯罪的事实情节,已经或者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规定外,以受贿罪和渎职犯具有受贿故意。国家工作人员利 〖和刑法分则氏犯罪的, 职务上世人谋取利益,
第三章第三除刑法另有罪数罪并罚。
第十八条“贪污贿赂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依照 1法第六十四条 的规定予以追缴或者责令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案或者尚未足额退赌的违续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十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案件“。
第十九条对贪污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 (一)主动交待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重大案件线索的; (二)主动交待的犯罪线索不属于重大案件的线索,但该线索对于重大案件侦破有重要作用的; (三)主动交待行贿事实,对于重大案件的证据收集有重要作用的; (四)主动交待行贿事实,对于重大案件的追逃、追赃有重要作用的。
第十五条_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 累计计算受贿数额。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退赔,对被害人对尚未追缴到法所得,应当继、受贿罪判处三的,应当并处十罚金;判处三年 ,应当并处二十万元以上犯才 11限对犯罪, 下判处罚金。
第二十条本解释自 R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1的,应当并处五十万元音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规定并处罚金的其他贪污贿赂应当在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 5以上犯罪数额 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以本解释为准。解释不一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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